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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第4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19年8月30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袁骏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马蔚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勇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逐项审议和讨论,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
同意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将2019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连同第一项审议通过的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一起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上网披露。
审议通过《公司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外贸进出口服务框架协议》《航空配套服务框架协议》《航空食品及相关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相关框架协议》《广告委托代理框架协议》《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飞机及发动机经营性租赁框架协议》《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同意该等框架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于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
2。同意公司与与东航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的客机腹舱承包经营服务交易于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
3。同意公司与与法荷航集团的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交易及其于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
4。同意公司与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空信息技术服务交易及该于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
5。同意将第1项和第2项所述公司与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于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逐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时,关联董事刘绍勇、李养民、唐兵、袁骏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公司与中航信的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唐兵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9年中期报告和上述各项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董事会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择机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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