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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信证券挂牌转让华夏基金和中信建投股权
超比例持有华夏基金股权和控股子公司中信建投违反券商“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已经受到证监会的最后“通牒”,4月1日大限即将到来,中信证券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挂牌转让华夏基金和中信建投部分股权事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近期将公布方案。
中信证券表示股权转让事项需获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将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通过审计、评估,以挂牌方式转让。
并称,目前对华夏基金和中信建投股权股权转让事项已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在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确定后,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超比例持有华夏和中信建投违反“一参一控”
中信证券从2006年7月开始收购华夏基金公司股权,2006年7月以3.3亿元收购华夏基金40.725%股权,同年10月以1.6亿的价格再收购20%股权;2007年9月4亿元收购华夏基金35.725%的股权,9月再收购剩余的3.55%股权,价格为0.4亿元。截止2007年7月,中信证券全部收购了华夏基金100%股权,付出的代价是9.3亿元。
在收购华夏基金后,中信证券用华夏基金兼并了旗下的中信基金,使华夏基金成为国内最大的公募基金,管理资产的规模达2652亿元,占市场份额10%。2009年上半年华夏基金实现营收13.17亿元。占中信证券总营收的14.7%。
持有华夏基金100%股权让中信证券最大受益的同时,却面临着监管要求,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按照此监管要求,中信证券必须出售部分华夏基金股权方可达标,而按照推算,中信证券可能出售的股权比例在25%至51%之间。
具有同样股权问题还有中信建投。其也违反券商“一参一控”的要求。中信证券拥有中信金通100%股权、控股中信万通证券91.4%的股权、控股中信建投证券60%股权,不符合同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能同时控股一家券商、参股另一家券商的监管要求。
相比华夏基金股权处置,中信建投的股权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中信证券最为核心的经纪业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信建投营业部总数达到120个,覆盖全国80多个城市,其证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为3.36%,已经超过中信证券母公司的2.56%,而中信建投交易额已经占中信证券合并报表后的40%左右。
市场流传两种方案
目前市场上流传着两种解决方案,但是无论哪种方案,对中信证券都是伤筋动骨之痛。
一种方案是中信证券分别向中金和摩根士丹利出售华夏基金25%和15%的股权,同时作为中金和中信建投股东的建银投资将手中持有的中信建投40%股权转让给中信证券。这样一来,中信证券持有中信建投100%股权,然后中信建投再合并中信金通,以此达到监管要求。
然而也有另外一种传闻就是中信证券将持有的45%中信建投股权转让给北京市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70~80亿。
国泰君安分析师董乐认为,为能在最大程度上分享华夏基金的成长,转让比例可能接近下限25%,按照25%的比例转让,出售华夏基金对中信证券2010年净利润影响为-2%~4%。但若转让比例超出预期,达到51%,业绩将相应减少8%。同时他认为中信建投的股权转让应在20%-40%之间,按照40%的转让比例测算,转让对中信证券的净利润将减少10%左右。由于中信建投经纪市场份额占中信证券合并份额的40%,若中信建投股权转让,相比之下对经纪业务的负面影响更大。
分析人士指出,中信证券旗下的华夏基金、中信建投股权若不能及时整合,以完成监管要求,新业务面临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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