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融资融券试点时机已成熟
2010-03-18 08:34:5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593
回帖数:21874
可用积分数:99853450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5-06-05
主题:融资融券试点时机已成熟

 经过多年的准备,无论是投资者的需求、证券公司的各项准备,还是制度建设、市场的成熟度,目前开展融资融券试点的时机已经成熟。

  从投资者需求看,目前,我国股票账户已经超过1.4亿户,基金账户3000多万户,股市早已和千家万户紧密相关,成为亿万股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越来越多企业上市,资本市场规模越来越大,二三十万亿元的总市值,意味着小小的波动都可能导致数千亿元甚至上万亿元社会财富的缩水。而缺乏做空机制,往往容易加大市场震荡,导致市场暴涨暴跌。面对这么大笔的财富,投资者期盼市场引入新的交易方式,提供更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来改变单边市状况,来让巨额财富保值增值。同时,融资融券作为杠杆交易,有助于投资者积累经验,为今后各种衍生品的发展打下基础。

  从证券公司准备情况看,经过前几年的综合治理和分类评价,一大批优秀证券公司脱颖而出,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即使在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市场单边大幅下挫的2008年,中国也没有一家证券公司倒闭。开展融资融券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增加收入来源,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了迎接融资融券工作的展开,大多数证券公司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目前,11家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的证券公司,无论是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还是技术准备,都已经做好了融资融券试点开闸前的各项准备。

  从制度建设上看,2005年10月,修改后的《证券法》加入融资融券条款,为融资融券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之后,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2008年4月,国务院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去年引入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更是为防范融资融券试点风险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今年初下发的《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开展融资融券试点的制度建设画上圆满句号。

  从市场发展情况看,我国证券市场历史上几次出现大的风险,大都与违规融资有密切关系。开展融资融券试点,有利于形成规范、合理的资金融通渠道,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融资渠道,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活跃和更好地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以来,蓝筹公司纷纷上市,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有一大批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股价波动较小的优质上市公司,为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交易标的。如果没有这样一批优质上市公司,只有盘子小、流通股更少的股票,往往容易成为庄家操纵股价的对象,为庄家坐庄提供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肆虐的时候,很多成熟市场暂停了卖空交易,但它们暂停的只是“裸卖空”,而我国拟开展的融资融券试点中,根本就没有涉及“裸卖空”。在世界经济逐步企稳以后,这些市场大都已恢复了卖空机制。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充分吸收了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采取了更为谨慎的原则来开展试点。

  开展融资融券试点是资本市场的内在需求。目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投资者对开展融资融券试点的反应也比较平稳。开展融资融券试点的时间窗口正在开启,一场对中国证券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的变革正在到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