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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06中原高速债(068010)付息公告
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由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干2006 年3月21日发行的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0年3月22日开始支付自2009年 3月21日至2010年3月2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二)债券简称:06中原高速债。 (三)银行间市场交易代码:068010。 (四)发行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六)债券发行批准术儿,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 金[2006]45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七)债券期限:10年。 (八)债券形式:史名制记账式。 (九)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4.00%,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患、。 (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俐‘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并由相应的托管机构负责具体办理本息的支付 事宜。 (十一)付息首日:2007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曰,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 日)。 (十二)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 括付息首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 得的利息。 (十三)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6年3月29日开始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09年3月21日至2010年3月20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二)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4.00%。 (三)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目为2010年3 月18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 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付息时间: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 当天)。由于2010年3月2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本期债券本年度 的付息首日为2010年3月22日。 三、付息办法 (一)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一级托管客户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利息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 该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二级 托管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 下: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 证和原托管凭证;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 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投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 定办理挂失手续,并于集中付息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 不得由他人代办; 4、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认购网点领取; 5、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 四、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音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 业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2006年河南中啄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章程》和《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本次付息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法定代表人:关健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371-67166843 传真:0371-67166843 邮政编码:450052 (二)主承销商: l、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青蔚、温润泽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O-87554711 邮政编码:510620 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周一红、王曦、吴久春、李健、代旭 联系电话:01O-66568776 传真:01O-66568704 邮政编码:1 00032 (三)托管人: 1、一级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OlO-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OOO32 2、二级托管人:本期债券承销团中已开通企业债券柜台系统的 成员。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洋见《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投资者还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chinab0nd.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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