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因“返航门”东航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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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1 15: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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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返航门”东航遭起诉
今年3月31日、4月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21趟航班集体“返航”事件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昨日,遭遇返航的两名乘客向昆明市官渡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东航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受害乘客进行正式的、充满诚意的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双倍的购票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18652元。这是云南省首例因“返航门”事件起诉东航云南分公司的案件。 相关专题:东航集体返航 飞行员“罢飞”逼宫 两名乘客分别为黄春明和陈卫国,前者系云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后者系一公司董事。他们称,3月31日,他们乘坐东航云南公司18时40分由昆明飞往景洪的MU5716航班,准备第二天上午9点前的商业谈判。正当飞机飞临景洪机场上空准备降落时,飞机突然颠簸了几下后调头飞回昆明。当时空姐解释是天气原因无法降落。因MU5716航班被取消,他们只好改乘4月1日川航的航班,致使其耽误了十分重要的商业谈判,在经济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对返航行为,他们认为:MU5716航班的返航行为完全是其机组人员为了解决劳资纠纷而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东航应为此承担过错责任;在飞临景洪上空时,MU5716航班机组人员故意制造了数次飞机的剧烈颠簸,使二人在不明真相情况下产生了巨大恐惧,造成了长达30多分钟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东航机组人员编造虚假的天气原因使飞机返航,这种行为已限制和侵犯了二人的人身自由权。 据称,法院将于五一假期后决定是否受理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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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3 20:2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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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东航返航事件中的乘客黄春明和陈卫国,在收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回复,将在“五·一”假期后给立案通知书,据悉,这也是官渡区人民法院接到的该起返航事件的首起诉讼。
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
3月31日,昆明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春明跟一家公司的董事长陈卫国,乘坐东航公司云南分公司18时40分由昆明飞往版纳的MU5716航班。当飞机已经飞临版纳机场上空准备降落时,突然飞机颠簸了几下后掉头飞回了昆明。黄春明和陈卫国原计划第二天在版纳参加一个商业谈判,也不得不推迟一天。
4月23日,黄春明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称飞行员人为返航来发泄对公司的不满,不顾全机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实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0日下午,黄春明、陈卫国两人接到了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回复称:“我局经审查认为该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客直接起诉
“我们不申请复议,直接起诉了!”30日,黄春明说,他们两人的代理律师已经向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除要求东航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外,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680元。
“还有其他的乘客要起诉吗?如果有的话就转告他们一起递交诉讼,我们好一起办理。”最后,伍开国律师转述官渡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话语说。据了解,这是官渡区人民法院接到该返航事件的首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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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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