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国电电力拟投资电力资产项目
2010-05-19 08: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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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电电力拟投资电力资产项目

  国电电力(600795)(600795)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日前通过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公司收购四川革什扎水电有限公司40%股权及公司投资酒泉热电项目的议案,共计出资16.93亿元。

  公告显示,以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流域开发权以及资源的稀缺性、取得绝对控股地位等因素,并参照市场价格,经与中旭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大渡河公司拟以1.96亿元受让其所持革什扎公司40%的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与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收购45%股权对应收购价格相比,溢价1459万元。公告称,革什扎流域四个梯级水电站总装机42.3万千瓦,设计静态总投资为36.50亿元,计入流域送出工程投资1.62亿元后,静态总投资调整为38.12亿元。四个电站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46.67亿元。大渡河公司累计收购85%股权,共计出资4.02亿元,如考虑大渡河公司收购革什扎公司85%股权及后续电站全部资本金投入,则大渡河公司共需投入资金11.36亿元。本次收购后,还需投入资金73399.65万元。

  国电电力董事会认为,目前国内和四川省内类似资源稀缺,革什扎流域梯级水电站投产后,通过两河口年调节水库的调节,有利于提高大渡河干流梯级水电站调节性能,因此,收购革什扎流域水电项目,对于大渡河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该项目经济指标总体较好,且项目为大渡河干流的一级支流,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都十分方便,为充分发挥大渡河公司的自身优势,董事会同意大渡河公司出资19696.32万元受让革什扎公司40%的股权,并授权大渡河公司根据后续项目的开发需要,在革什扎流域其他三级项目获得核准的情况下,分期注入资本金。

  国电电力表示,公司拟投资建设甘肃酒泉热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4月26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酒泉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规划建设2台33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约11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并拆除供热区内285台分散小锅炉,计划2011年两台机组建成双投。酒泉项目静态投资26.73亿元,动态投资为27.89亿元,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公司全资建设,需出资5.57亿元,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在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含税标煤单价300元/吨,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的条件下,酒泉项目经营期含税平均热价20.51元/GJ,经营期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267.60元/MWh,低于甘肃省276.5元/MWh 的标杆电价,经济效益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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