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税务总局:资源税从价计征可行
2010-06-08 14:07:1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随风
发帖数:2100
回帖数:2415
可用积分数:21079378
注册日期:2009-05-26
最后登陆:2015-01-05
主题:税务总局:资源税从价计征可行

综合媒体6月8日消息,关于为什么要实行从价计征的问题,税务总局负责人对此表示,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个税目大类,均按量规定定额税负计征。中国原油价格目前已与国际市场接轨,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从价计征具有可行性。

  该负责人介绍,原油、天然气是资源税的主要征税品目,目前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资源税税负水平相对较低,实行从价计征有助于缓解主要资源品目高价格与低税负之间的矛盾。中国油、气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实行从价计征使资源税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有利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