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券佣金被多次调整,客户一无所知!
2010-06-11 23: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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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证券佣金被多次调整,客户一无所知!

[B] 证券佣金被多次调整,客户一无所知! http://www.jrdao.com/topic-126585.htm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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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证券业协会将抽检营业部三类违规行为 http://www.jrdao.com/topic-140371.html [/B]


证券业协会将抽检营业部三类违规行为

 消息人士16日向中国证券报透露,中国证券业协会计划年内与地方证券业协会组织对各辖区5%-10%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检查,主攻低佣诱骗开户、零佣金、不正当竞争等三类行为,检查结果或将影响券商分类评价结果,严重的将暂停相关业务资格。

  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以“零佣金”等明显低于成本的方式招揽客户,以低佣金诱骗客户开户或转户后违背承诺提高佣金收取标准、向客户承诺盈亏等欺诈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客户等三类行为。

  对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投诉涉及的相关证券公司,对确实存在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证券公司或从业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各类纪律处分,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会员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消息人士表示,“对券商行业比较有威慑力的措施还包括,这些处罚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请其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予以考虑”。如果同一公司因为同类行为在一年中发现三例或被投诉三次及以上,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建议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相关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



证券佣金被多次调整,客户一无所知!

首例证券佣金调整纠纷案始末
  经有关法院终审判决,10年前口头约定1‰佣金率仍然有效


  历经三年多的纷争角力,首例证券调佣纠纷案近日划下句点。

  在此案中,赵本华、薛朝、尹云峰、杨莉等4位股民与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之间由于证券交易佣金率调整产生纠纷,经当地政府部门调解无效,当事双方最终诉诸法律。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6月15日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中关于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返还赵本华等人交易佣金的判决不变,并责成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相关的资金占用利息。

  不过,此次终审判决仍未能平复当事双方的情绪。赵本华等人认为,柏扬营业部应按万分之五的机构占用资金利率来支付利息。而原柏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马蓉生认为,因与赵本华等并未有任何的口头约定佣金率,因此无须返还任何佣金。

  纠纷由来

  乐山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00年9月,赵本华找到原乐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柏扬证券营业部,提出自己有大资金客户要求开户,但需降低佣金标准。经与乐山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刘启威、该营业部副经理朱维等人协商,赵本华代表薛朝、杨莉与该营业部达成了1‰的证券交易佣金。

  2003年1月,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参股民族证券的协议要求,乐山信托柏扬证券营业部合并至民族证券,并变更为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刘启威随后也变身为民族证券乐山管理总部总经理,下辖柏扬营业部等4个营业部。

  至2007年3月,赵本华等4人发现,从2000年1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各自的交易佣金均受到多次调整,其本人却一无所知,其中赵本华的交易佣金被调整了十余次。

  证券时报记者拿到的赵本华、薛朝、尹云峰、杨莉4人的交割单显示,上述期间他们的佣金率曾被调至2.45‰、3.5‰、3‰、2.1‰、1.1‰不等。

  随后,赵本华等人找到刘启威协商解决,双方随后发生了数次激烈的冲突。乐山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赵本华对刘启威进行了人身攻击。

  双方的这种冲突很快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2007年5月24日乐山市经委、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能和解。四川证券业协会会员部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知道这个事情,当时希望双方和解,但未能如愿。”

  随后赵本华等4人将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和乐山管理总部告至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佣金并赔偿损失。

  在一审审理期间,尹云峰因个人原因撤诉。2009年12月4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责成柏扬营业部返还赵本华、薛朝、杨莉3人共计25万元的交易佣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相关的资金占用利息。

  民族证券在2009年年报中也对此案做出了描述,并针对该项诉讼纠纷计提了高达62.08万元的预计损失。不过,随后由于不服判决,民族证券柏扬证券营业部又将此案上诉至乐山市中级法院,要求重新认定1‰的佣金口头约定事实和重新认定赵本华等人的诉讼时效。

  控辩焦点

  在一审和二审的审理过程中,1‰口头佣金的事实认定成为控辩双方争辩最为重要的焦点。

  对口头约定佣金一事,赵本华等原告主要举出了3类证据。一类是赵本华等4名原告的证券交易交割单、刘启威写的证明材料以及朱维等人的证明材料和证言、四川证监局2008年第5期《四川证券市场动态简报》所描述的内容。

  刘启威2007年3月12日在写给民族证券总公司相关领导的材料中提到,“原乐山信托承诺佣金标准为1‰,近年来在1.1‰至3.5‰之间数次调整。”

  对此,时任乐山信托柏扬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民族证券乐山中心营业部总经理马蓉生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当时刘启威是在赵本华的胁迫下写的这个材料,而且这个材料是传真给总公司的,赵本华却把原件拿走了,因此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马蓉生继称,“当时我还任乐山信托的副总经理,兼任柏扬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营业部关于大客户的佣金优惠都会向我汇报,但我并未收到关于赵本华等人要求佣金1‰事宜任何形式的报告。”

  作为本案另一个关键人物——朱维,也于2008年7月31日写下了相关的证明,“约2000年9月,客户赵本华来办理A股交易手续(含薛朝、尹云峰、杨莉账户),因交易佣金问题在乐山信托会议室议定为1‰,参加人员有刘启威、马蓉生等。”

  但随后朱维在一审的证言中却说道,“这份证明材料中的载明的1‰标准,是因为我听赵本华说刘启威已认可了这一标准。”

  此外,在本案中,关于赵本华等人开户时是否与营业部签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的书面协议也是双方争执的一大焦点,因为2002年5月佣金浮动制实行前,A股实行3.5‰的固定交易佣金标准,这意味着,如果这一书面协议有签订,1‰的口头佣金约定将没有意义。

  对此,赵本华告诉记者,“当时仅是口头约定,并无任何的关于佣金的协议。柏扬营业部向法院提供的指定交易协议系伪证。”

  但马蓉生坚称,“指定交易的书面协议确实签了,我们有原件,但不方便提供。”

  到底谁在说谎?证券时报记者试图联系到当年为赵本华等人办理开户的原乐山信托柏扬营业部员工于涛,但却未能如愿。不过,在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中,法院均认定了1‰佣金的口头约定有效。

  四川证监局2008年第5期《四川证券市场动态简报》中提到,“某证券营业部未全面、充分向客户公示佣金变动情况,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履行报备手续。”

  其中所指的某证券营业部被赵本华认定为民族证券乐山柏扬营业部,并将此作为举证证据。对此,马蓉生表示,“被通报的这一营业部属于别的券商,和我们无关。”记者为此致电四川证监局查询此事但遭婉拒。




大家看看吧,券商已经在偷偷提高大家的佣金,只有抱团才是王道!---佣金大战下券商生存之道:偷偷调高客户佣金率

 万四,万三,万二点五……

  沪上券商营业部给出的股票佣金,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在这么低的佣金下,券商拿什么赚钱?

  某券商营销中心的金牌客户经理陈鹰是上海本地人,去年大学毕业,应聘成为这家券商营销中心的客户经理。虽然从一文不名的新人做到千万级客户经理,但绝大部分时间里,他的月收入没能超过三千。虽然如此,家底殷实的他还是继续坚持在这里掘自己的“第一桶金”。

  激烈的竞争之下衍生出的还有种种行业潜规则:以极低的佣金招来客户后,在某些时段偷偷将佣金调高,然后再调回去;冲交易量时,则用朋友的账户冲,个别极端的做法甚至是盗用客户的账户和密码,买卖股票以冲交易量。

  用青春赌明天

  陈鹰的收入为底薪或提成。刚进来时底薪为1500元,提成是净佣金的1/4左右。所谓净佣金,是他给客户的佣金率减去万二点五,再乘以客户的交易量。当提成的总额超过底薪时,陈鹰的收入就是提成;当提成不如底薪时,陈鹰的收入就是底薪。

  对陈鹰来说,提成好比“画饼充饥”。以佣金万六计,月交易量要达到1700万元,佣金总额方达到1500元。而陈鹰进入这行以来,万六的佣金是昙花一现,现在他开出的佣金都是万三万四了。好在陈鹰的客户资产达到千万级后,公司给他提高了底薪,一个月能拿2000块出头。

  这点薪水还不够基本开销,所以陈鹰还在“啃老”。陈鹰的父母见到儿子待人接物的能力有所长进,便支持他继续从事这份工作。陈鹰的“啃老”,不仅体现在钱,更体现在资源——他的主要客户,几乎都是父母介绍。

  “我的客户结构就是两个大户以及一些五十万级别的客户,大户每人有两三百万资产,这些几乎都是父母的朋友。” 陈鹰说。

  在靠父母的人脉撑过最初的阶段时,陈鹰刻画着未来发展客户的蓝图:“我希望我的客户都能再给我转介绍一个新客户。”此外,陈鹰也会给陌生人打电话,并有成功获得对方信任,将对方变为客户的经历。可是,这些客户的资金量都很少,大概在10万左右。

  在这个营销的过程中,陈鹰并没有收获太多白眼。“毕竟我不是让别人出钱买东西,只是到我们这来开户。”

  跟陈鹰同一批进来的客户经理,多像他一样年轻,有70%的人已经离开。留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家境不错的。他们和他一样,最初都是发展父母的朋友,朋友的父母作为客户。只有家境不错的年轻人,才能掘来这“第一桶金”,并且能够忍受微薄的工资。

  他们不全是上海人。这个营销中心也愿意招老家在发达地区的年轻人。“我们同事就有温州人,他找来的客户就在温州的营业部开户,交易量算他的。”

  “祸”起营销中心

  在陈鹰的上司李景看来,陈鹰的情况,代表了很大一批客户经理。

  这批客户经理,任职于券商的营销中心,和传统的“坐商制”不同,他们会走出去拉客户来开户。

  营销中心起源于国信证券。2003年,国信证券收购了民安证券福民路营业部的牌照,把深圳的5个营业部的银证通业务合并进来,形成了一个营销中心,这就是后来的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后来,国信证券发展出一整套营销机制。

  随着国信证券在经纪业务领域声名鹊起,营销中心这一机制,被其他券商纷纷仿效;2009年,在全国券商营业部的数量增家了1/4,即1000家的大背景下,营销中心又得以发展壮大。

  国信证券经纪事业部副总裁夏忆向记者表示:“国信证券在经纪业务上做得好,是因为总公司有一整套的制度支持”,其中有一条便是国信证券的客户经理都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对此,李景表示:“这一点绝大部分券商都是这么做的。但像陈鹰他们,其待遇和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差别。陈鹰签了合同,有四金,但不参与年底分红。”

  营销中心和券商原有的经纪系统“双轨制”,并不止表现在对员工的待遇,也在于这两拨客户的佣金。

  李景告诉记者:“在券商中间,营销中心和原有的投资顾问系统有‘防火墙’。公司禁止营销中心跟公司的老顾客接触,怕客户经理从老客户中挖人。这种挖人,反而会削减公司的利益。这些旧客户的佣金还是按原来的水平。如果有旧客户知道新客户佣金很低后会去营业部吵,营业部会把旧客户的佣金调低。这种现象慢慢多起来了。”

  这一说法,与统计数据颇为吻合。

  中投证券研究主管王鹏在6月7日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根据上市券商一季报数据测算,券商在2010 年一季度股基权综合佣金率为0.1091%,相对于2009年同期的0.1267%,同比下滑13.89%。”

  营销中心是营业部激增、经纪业务竞争激烈的产物,而营销中心的存在,又加剧了佣金价格战的激烈程度。客户经理在工作压力下,想每个月都有新增客户新增交易量,必将不断降低佣金率。

  这一做法的恶果,在慢慢显现。

  潜规则激增

  王鹏认为,“根据我们一贯的逻辑和观点,券商佣金率与市场趋势正相关,因此,券商佣金率的下滑也只有市场下滑趋势得到扼制时才能够扭转。”

  根据高华证券徐然的统计,2006年以来,9家上市券商佣金率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正是股市哀鸿遍野的2008年。

  陈鹰告诉记者,市场好的时候,她的客户常常满仓进出,熊市时客户就不动了。

  这一状况,给客户经理带来的压力,显而易见。于是近日大盘不好,沪上券商的佣金又创新低:万二点五。

  李景认为万二点五,就是券商的底线了。“券商要向交易所交万分之一点八的规费,营业部和营销中心都要日常运营。”像李景和陈鹰所在的券商,超过万二点五的部分,才是“净佣金”。

  那么,佣金降到万二点五,客户经理的动力在哪?陈鹰说,券商对客户经理大多有“开户奖”,即拉来一个大户,客户经理能得到一笔一次性的奖励。

  而更多则是摆不到台面的“潜规则”。

  其一是用低佣金招来客户后,在某些时候偷偷的调高佣金率,事后又降回去;其二则是冲交易量:最初是用亲戚的账户开户,然后来回操作;后来发展到盗用客户的账户和密码,买卖股票以冲交易量。

  李景告诉记者:“我们有个客户,以前是另一家券商的客户,他说某天发现自己账上有几百股股票没了。后来这事以那家券商给他打钱买了双倍的股票宣告结束。其实这很有可能就是客户经理冲交易量时,忘了买回去。”

  李景称,营销中心冲交易量的现象非常明显。“不然,为什么原有经纪系统的年交易量与资产额比率为5,而营销中心的比率远远高于此?”



该贴内容于 [2010-09-17 09:44:27]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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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证券公司,唉,想想也正常,据说还有挪用资金,擅自买卖股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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