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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10-012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T2环保节能灯及MRT回收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厦门阳光恩耐照明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和高效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三大项目建设,并且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82亿元,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将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0年3月19日披露的临2010-005号公告)。
本次融资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拟投入数量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需要数量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数量(人民币万元)
1 T2环保节能灯及MRT回收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12,000 5,460
2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 41,920 31,920
3 高效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 40,900 32,620
合计 94,820 70,000
经研究,公司决定: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82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将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修改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82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各项发行费用)的上限是人民币7亿元。”本次融资募投项目及项目所需资金保持不变,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按照三大项目原定募集资金拟投入数量的比例分配,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虞市森恩浦塑模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的议案》。
上虞市森恩浦塑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恩浦塑模”)系由本公司间接控股100%子公司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港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60万美元,住所地:上虞市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10号,法定代表人陈森洁,经营范围:制造:塑料制品、五金件;销售:自产产品。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和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0%和10%股份(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8年3月27日披露的临2008-012号公告)。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森恩浦塑模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1,912.13万元,净资产为1,904.80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73万元。截至2010年5月31日,森恩浦塑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12.14万元,净资产为1,905.07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28万元。
鉴于森恩浦塑模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本董事会决定对其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解散清算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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