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改委将出台新办法管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2010-07-29 0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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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改委将出台新办法管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发改委:选择骨干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

  发改委:积极培育核心冷链物流企业



  发改委将出台新办法管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国内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问题表示,商业银行总行可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需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同时透露已起草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将尽快出台。

  该负责人指出,发改委关注部分商业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问题。发改委认为,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考虑到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应该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发改委一直重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负责人称,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答记者问

  发改委网站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内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起社会各方关注。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怎样看待部分商业银行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这一问题?

  答:我们高度关注部分商业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问题。我们认为,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问:针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我们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支出,并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一段时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新的《办法》还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问: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什么时候能出台?

  答:《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据此,我们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发改委:选择骨干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

  发改委等12部门28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支持各级政府适当引入一定数量骨干企业作为现行宏观调控体系补充,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合理选择部分骨干企业参与市场调控。骨干企业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各类商品的产销特点和调控市场的需要,包括企业所处区域、经营实力、仓储加工能力、产销衔接能力、市场辐射面和占有率、信誉情况等。对在本地区有一定资源优势的加工和流通企业、销售网络比较健全的经营企业和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要规范准入条件,建立进入退出机制,适时调整更新企业名单。

  通知指出,要积极支持骨干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政策扶持。首先,要对骨干企业在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加工能力建设、技术改造以及防疫检疫处理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其次,企业开展收购、实施兼并重组、发展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各级政府要协调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支持;最后,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将承担任务骨干企业列为重点运输保障对象,给予运力支持。(证券时报网)

  发改委:积极培育核心冷链物流企业

  发改委日前印发《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建成一批运转高效、规模化、现代化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上下游衔接、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规划》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到2015年,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0%、30%、36%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5%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5%、8%、10%以下。

  发改委副主任指出,将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现有生鲜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冷链物流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同时中央和地方政府可对重要项目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扶持。(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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