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财政部: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资监管
2010-08-12 07:18:22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随风
发帖数:2100
回帖数:2415
可用积分数:21079378
注册日期:2009-05-26
最后登陆:2015-01-05
主题:财政部: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资监管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中央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涉及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需经主管门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实施。

  根据通知,中央各部门要尽快制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都必须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需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