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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监工具升级资本充足率最高达15%
《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接近监管层的人士9月14日透露,近期监管部门刚召集商业银行讨论在新的资本监管框架下,如何改善和提高银行监管,即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之下,监管层对国内商业银行各层次资本充足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又叫普通股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超额资本充足率均有明确要求。
了解讨论情况的银行人士透露,按照巴塞尔协议Ⅲ要求,所有国内商业银行各层次资本充足率均作统一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和10%,这一要求分别高于巴塞尔协议Ⅲ的4.5%、6%和8%。
再加上超额资本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最高要求或达15%。若上述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能够最终落地,因2009年信贷规模扩张遭遇资本大幅消耗的中国银行业,又不得不再次考虑资本补充路径。
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评价说,新的资本监管要求将大大抑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意愿,同时,更高的资本计提要求也将吞噬商业银行利润,商业银行资产回报率和资本回报率均会有所下降。“目前政策尚在讨论阶段,真正的政策效果尚需评估-从目前情况看,新的监管要求满足了宏观调控需要,但从中长期看,到底是增加还是降低了银行业的稳定性,目前尚且不好评估。”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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