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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发展A:与国浩集团的贷款纠纷不会影响自身业务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000001.SZ, 简称:深发展A)周二表示,预计与国浩集团有限公司(Guoco Group Ltd., 0053.HK, 简称:国浩集团)关于一笔人民币10亿元贷款的纠纷不会影响自身业务。
深发展A称,已对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包括该纠纷中涉及的人民币10亿元贷款)的过期贷款计提了人民币6亿元的支出。
深发展A早前表示,已与国浩集团持有90%股份的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eijing Chengjian Donghua Real Estate Co., 简称:城建东华)达成一项贷款重组协议,国浩集团对此表示抗议。根据该重组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A偿还人民币10亿元。
国浩集团周一表示,根据中国大陆相关法律,该重组协议是无效的,但未做进一步阐述。
国浩集团称其于2007年从大陆投资控股公司北大青鸟集团(Beida Jade Bird Group)手中购入城建东华股份,但其与城建东华前任母公司之间的所有权转让仍在进行中。
记者未能联系到国浩集团和北大青鸟集团的管理人士对此发表评论。
深发展A上周发表一份公告称,该行要求城建东华偿还的人民币10亿元贷款是其于2003年向5家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贷款的一部分。
深发展A周二表示,将继续采取措施以回收所有过期贷款。
深发展A的控股方是美国私人资本运营公司新桥资本(Newbridge Capital Inc., NBG.XX)。国浩集团由马来西亚巨头郭令灿(Quek Leng Chan)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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