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民政部: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费用
2008-05-21 07: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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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民政部: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费用

 在今天下午国新办就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情况举行的第八次发布会上,关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表示,我们要求全部使用到重灾区,同时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主要民政部门接收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他表示,会把有关情况在一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庞陈敏说,“5.12”汶川大地震后,国内外社会各界都给予了极大关注,纷纷表示要向灾区奉献爱心,接收的捐款已经超过了100亿。这充分说明社会各界人士都愿意与灾区人民共担风雨、共渡难关。我想借此机会,代表民政部和灾区人民向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给灾区提供帮助的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请你们相信,我们一定会把你们的爱心及时、全部送到灾区。

  他说,在这里我要做一个说明:100多亿善款,主要由3部分组成:已经承诺的捐款,已经在途中电汇、邮寄被认可的捐款,实际到账的情况。据民政部门统计,通过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中国红十字系统、中华慈善总会实际到账资金截至今天中午是91亿。

  关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庞陈敏表示,第一,关于使用范围,我们要求全部使用到重灾区,比如四川、甘肃、陕西等部分受灾地区。关于用途,分两个方面:对有捐赠意向的,我们一定要求按照捐赠者的意向使用。没有明确表示捐赠意向的分为两个阶段使用。现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抢险救灾,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第二个阶段,在进入灾区基本恢复重建阶段,我们将要把所有的善款全部用于灾区的恢复重建,主要用在灾民倒房的重建以及其他福利设施的建设。

  关于管理,庞陈敏说,主要讲两点:一是民政部在5月前已经发布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的管理包括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要求。二是我们对这次救灾捐赠有更具体的要求,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主要民政部门接收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另外,要求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的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受的资金留做原始资金。我们会把有关情况在一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会接受审计和其他部门的监督,也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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