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继续冻结公告
2010-10-31 11:38:4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懒羊羊
发帖数:2064
回帖数:154
可用积分数:108378
注册日期:2010-03-02
最后登陆:2010-11-10
主题: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继续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0 司冻123 号],因公司第一大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桦林集团提供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司法冻结,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冻结期限自2010 年10月30 日至2011 年4月29 日。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0 月29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