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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十二五税改顺序:先改资源税 后改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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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24 08: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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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十二五税改顺序:先改资源税 后改房产税
11月23日,申万2011年投资策略会在三亚举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房地产税和资源税将在地方税体系构建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地方税的两大支柱。
贾康指出,在这两大支柱中,西部大体以资源税为支柱。目前新疆已经在石油与天然气领域试点,预计今年将给地方带来50亿收入。东中部大体以房地产税为支柱。
贾康还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税改的大致顺序:近期资源税;近中期房地产税;中期社保税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中长期遗产和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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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24 08: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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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0月25日在北京表示,应该通过改革,让房产税和资源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这将有利于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和地方税体系的构建。
贾康同时表示,房产税和资源税应该分别在不同的地区推进。让房产税产为东中部省份的税收支柱,而资源税则应该成为西部省份的税收支柱。贾康解释说,这是基于东中西部经济结构的差异造成的。
贾康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推进在一些地方的房产税试点,同时资源税改革试点也已经在新疆展开。“开弓没有回头箭,十二五期间只能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进一步推进这两个税种的改革”。
贾康称,增值税转型应与上述两大地方税支柱的打造相呼应,增值税改革在后跟随。十二五期间,中国税改的顺序应该是,近期资源税;近中期房地产税;中期社保税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中长期遗产和赠与税。贾康提醒说,税改期间,中央政府坚决不能做“一省(区)一率”的任何安排。
在贾康看来,自1994年以来,中国的地方税体系至今未成型,省以下迟迟不能进入分税制状态。基层财政面临欠发工资等困难,财权重心上移而事权重心下移,这导致了地方的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等方面的矛盾问题凸现。
十二五期间的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在中央、省、市县三层级推进,以“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为原则,形成制度安排的内在契合,并构建合理、有力的中央、省两级的自上而下转移支付,以及辅助性的横向转移支付。
贾康表示,在三个层级中,以“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为切入点,推进“扁平化”改革,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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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24 08:5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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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1月1日表示,我国货币政策已基本明确转向稳健,目前站在加息通道的第一个台阶上。尽管不好判断加息节奏,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全球经济二次探底冲击,未来两三年内加息通道将逐步展开。贾康预计最快会在明年上半年开征房产税,应不会对第一套房征收。
贾康在国寿资产举办的“全球盛衰周期中的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国际论坛上预计,房产税最早在明年上半年开征。管理层应明确“不涉及第一套房”,试点启动时还可考虑遵循“存量不动,增量开始”的初始方案,给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民众吃“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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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24 08: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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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处于改革过程,且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终这项制度将采取何种方案尚需进一步调研论证。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62名人大代表在2个议案中提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税率偏高、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财政部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2007年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使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实际税负明显降低。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在改革过程中,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完善这一制度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议案意见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调研论证,及时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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