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南高速前大股东历史欠款“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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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高速前大股东历史欠款“死结”

海南高速前大股东历史欠款“死结”
2011年01月07日 14:47 来源: 理财一周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年前归还3.4亿后仍有3.67亿欠款未偿还,余款已纳入今年财政预算

  半个月内因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公司的巨额欠款,海南高速(000886)连续发出了2则公告,在双方努力下,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终于在2010年12月29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公司3.4亿元欠款。

  半年时间欠款增加1000万

  理财一周报记者发现从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海南高速的欠款从6.96亿元增加到7.07亿元。仅仅半年的时间,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海南高速的欠款增加了1100多万元。

  2010年12月14日公告显示,海南高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留言区、电话及来访等方式咨询海南省交通厅拖欠款问题的解决情况。

  对此,海南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补偿款拖欠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经多方努力,目前公司与海南省交通厅就偿还投资补偿款等事宜基本达成共识。截至2010年6月30日,海南省交通厅拖欠公司公路投资补偿款等款项6.96亿元。经协商, 海南省交通厅争取在2010年年底前解决部分拖欠款项,并力争将2011年公路投资补偿款纳入201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而元旦前夕,2010年12月31日,海南高速终于对之前2010年12月14日的公告给出了答案。

  当日,公司再次公告告知了拖欠款清欠进展,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应付未付公司公路投资补偿款等款项为707293962.72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10年12月29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公司340199851.49元。

  理财一周报记者从海南高速了解到,之所以多了1000万元的欠款,主要是因为时间不同,在6月30日至12月31日,海南省交通厅需要支付给海南高速的公路投资补偿又增加了1000万元。

  尚余3.67亿没有偿还

  虽然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海南高速收到了海南省交通厅的欠款,但是海南省交通厅并没有全部偿还拖欠公司的债务。根据去年12月31日公告显示,高达7.07亿元的欠款中还有3.67亿元的余额未能偿还,根据公告显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视资金情况纳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安排。2011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应补偿给公司的公路投资补偿款纳入201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其实在最初建设高速公路时,资金主要由海南高速支付,因此海南省交通厅逐年支付给海南高速公路投资补偿。

  而对于这部分未能偿还的款项,记者从海南高速了解到,这部分款项已经被海南省交通厅纳入201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过是否能拿到还要看海南省交通厅的财务状况。

  同时,对于获得的3.4亿元的还款,海南高速表示,这部分资金并不能快速给公司带来明显的业绩改善。

  历史阴影再现

  其实作为最初的大股东,海南省交通厅和海南高速的欠款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1997年9月1日,海南省交通厅与海南高速签订《协议书》,承诺其所欠补偿款4.3亿元将于1998年6月30日之前偿还。

  而在之后的公开资料中,海南省交通厅对海南高速的欠款出现了增加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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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9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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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海南高速独立董事黄晖、陈运华、杨永红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称:海南省交通厅原系海南高速第一大股东,2004年年初占用海南高速资金余额为6.07亿元。2004年度累计新增资金占用1121万元,2004年度海南省交通厅累计以现金方式偿还海南高速公路款项1.2亿元。2004年年末占用海南高速资金余额为5.97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12 月31日,海南省交通厅拖欠公司右幅投资补偿款及代垫利息5.97亿元,左幅投资补偿合同仍未签订。由于右幅补偿款的拖欠及左幅补偿合同的未签订,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

  2004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亿元,同比增长42.97%;净利润978.83万元,同比增长117.45%,每股收益为0.01元。欠款远远超过了公司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

  当时公告称,该资金的占用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决定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直到2006年4月21日,海南省交通厅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公司5.97亿元。而当时的归还是在一个特殊背景下进行的,当时,海南高速大股东易主。海南省交通厅将海南高速划转给金城公司。同时当时正值股改,股改重点就是整治大股东占款,这才让海南省交通厅第一次性归还多年欠款。

  虽然在2006年海南省交通厅归还了海南高速巨额欠款,但是归还后不久,又再次开始出现大量的欠款,根据海南高速历年年报,2006年欠款增至9494万元;2008年欠款增至4.4亿元,2009年欠款递增到5.2亿元。欠款原因均是高速公路投资补偿款。

  主营业务依靠海南省交通厅

  虽然海南省交通厅拖欠了海南高速大量欠款,但是海南省交通厅依然是海南高速主营业务的重要来源之一。

  海南高速的业务主要是高速公路、房地产业、酒店旅游业,虽然2009年的年报显示,公路业务有所萎缩,但公路业务依然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

  海南省交通厅通过在汽油价格中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形式,对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是依据公司与海南省交通厅签订的《海南省环岛东线(右幅)建设项目投资补偿合同》、《海南省环岛东线(左幅)建设项目投资及补偿合同》来确认收入。

  其中,收费期限以“20+5”形式完成,即20年的投资回收期和5年的投资回报期,其中右幅的收费期限为1995-2020年,左幅的收费期限为2006-2031年(从建成通车交付使用时算起)。

  20年的投资回收期内,省交通厅与公司按商量确定的补偿基数等额还本付息,付息的利率为当年1月1日5年以上长期贷款利率,右幅的补偿基数为114878.74万元,左幅的补偿基数6032.41万元。

  5年的投资回报期内,根据前20年的利息收入的年平均额等额补偿5年。

  此外,公路的维修和养护工作主要是公司代省交通厅负责,而维修和养护的资金由省交通厅专款拨付,基本上属于“实报实销”的性质。

  业内人士认为,海南高速在一定程度上还依赖海南省交通厅,应该是长期欠款存在的主要原因。“明摆着,交通厅不给钱,因为高速公路要靠他们赚钱。”

  同时,作为公司三大业务之一的酒店业务其实并不理想,平安证券研究报告显示,酒店业务大多处于亏损状态。

  目前,公司拥有四个酒店,分别为海口金银岛酒店、三亚金银岛酒店、万宁金银岛酒店和琼海金银岛酒店。由于收费标准较低、入住率不高(海口金银岛效益最好,入住率大致为60%)、客房数不多(海口、三亚、万宁、琼海房间总数分别为203间、150间、220间、108间),酒店业务整体亏损大致1000万元,其中三亚金银岛酒店为亏损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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