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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流业利润58%-72%纳了税:振兴细则上弦 增值税临产
据了解,振兴物流业细则迟迟未出台,主要缘于对税收政策的争议和讨论。对物流企业的税负,贺登才算过一笔账,正常经营的企业,纳税总额约占到利润的58%~72%。其中,利润的25%是企业所得税,10%是土地使用税,再加上营业税及其他税。 中国物流业面临“成本危机”。
近日,早报记者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了解到,国务院近期将召开常务会议,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讨论,振兴物流业的一系列细则与新政将出台。其中,备受关注的物流业税收政策将做出新的调整。参与国家发改委物流业发展政策前期调研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为,综合物流业务增值税税率以5%左右为宜。
但是,即使新政落地,也不能完全根除物流业的顽疾。早报记者近日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天价路桥收费、无理由的罚款、过高的税负和重复征缴,已不仅仅是物流业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主要还应依靠改变物流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外在制度来解决。
“越罚越超”的怪象
“我国治理超载只罚款,不用卸货。如果超载后卸货,不让走,自然就没有超载现象了。尽管受到了罚款,还是比不超载赚钱。罚一点就多拉一点,越罚越超。”一位物流企业人士近日对早报记者坦言。
超载与“不赚钱”,这让物流企业陷入了两难选择。
据了解,2010年,中国货物运输总量75%由公路承担。“在公路运输中,油料成本占物流总成本的40%左右,过桥过路费占28%~30%,还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各种税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向早报记者分析了公路运输的成本构成,“物流尤其是公路运输,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交通部数据显示,全国1300万辆货运汽车,经营主体632万家,十几年来运费基本没有涨,反而陆续下降。”
近年来物流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数据显示,2002年,物流业的毛利率在30%左右,2007年跌至10%以下,仓储毛利3%~5%,运输业毛利1%~3%。
不超载就赚不到钱,但治理超载的手段却是以罚代管。
贺登才给出具体的例子:“根据国家规定,车辆运输车最长不能超过16.5米,一般来说能运载6辆车。但由于吨位不大,如果将16.5米加长,属于超限不超载。很多车主把车辆加长到20米、25米、30米。虽然因此而遭到罚款,但由于一次拉的多,罚款后还是合算的。”
贺登才所说的“车辆运输车”,即是运输汽车的车,把汽车厂制造的汽车从生产地运到销售地,目前中国约有4万辆车辆运输车。
“16.5米的车辆运输车现在几乎绝迹。不仅加长,个别车还加宽,一排变两排,最多可运载28辆车。这是不断罚款、放行,以罚代管造成的局面。”贺登才指出。
更主要的是,这些罚款都计算在企业经营成本之中,增加物流费用。
“建议有一个过渡期,给25米以下的车辆运输车合法运输资格,这一部分占到4万辆车辆运输车的70%左右。25米的车辆运输车可以运载12辆车,不超载,安全性能也有保证。如果恢复到只能拉6辆车的16.5米,就会有2倍的车上路,增加拥堵。”
这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这一具体问题的建议。对于更多环节中的以罚代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则建议,取消罚款,执法人员不应直接接收罚款,斩断地方政府与罚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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