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昵称:大牛股 |
发帖数:112593 |
回帖数:21874 |
可用积分数:99853450 |
注册日期:2008-02-23 |
最后登陆:2025-06-05 |
|
主题:恒丰纸业: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600356牡丹江恒丰纸业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56证券简称:恒丰纸业公告编号:2011-01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 10 股送股数2
每股送股数0.2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96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664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 月 27 日
● 除权(除息)日:2011 年 5 月 30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2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 2011 年 5 月 2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 19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6 元(含税),送 2
股,转增 0 股,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4 元,共计派发股利 18,528,000 元。实施后总股本为
231,600,000 股,增加 38,600,000 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 月 27 日
1
600356牡丹江恒丰纸业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二) 除权(除息)日:2011 年 5 月 30 日
(三)上市日:2011 年 5 月 31 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2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 2011 年 5 月 27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发放现金红利的办法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凯士华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等 4 个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 4 个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
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持有 A 股的个人股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5 年 6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
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
币 0.0664 元。
4、持有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
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代扣企业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64 元。
5、对于 A 股除 QFII 以外的其他机构或法人投资者,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096 元派发。
(二)送红股的办法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定,公司所派送红股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下午 3:00 时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计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账户。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公
积
比例送股金其他小计比例
数量数量
(%)转(%)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
股
2、国有法
人持股
3、其他内
2
600356牡丹江恒丰纸业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
人持股
境内自
然人持股
4、外资持
股
其中:
境外法
人持股
境外自
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
件股份合
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
193,000,00038,600,00038,600,000231,600,000100
普通股
2、境内上
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
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93,000,00038,600,00038,600,000231,600,000100
份合计
三、股份总
193,000,00038,600,00038,600,000231,600,000100
数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231,600,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1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5 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刘新欢
3、联系电话:0453-6886668
4、联系传真:0453-6886667
5、联系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6、邮政编码:157013
九、 备查文件目录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 年 5 月 24 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