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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发文规范 券商直投业务试点“转正”
证监会8日表示,总体来看,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运转正常,业务开展比较稳健,在强化内控,有效监管的基础上,直投业务可以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具备了由试点纳入常规监管的条件,决定将直投业务纳入常规监管。为此证监会制定了配套监管规则《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要求券商对直投业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设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16亿元,有1家直投子公司设立了直投基金。为做好直投业务纳入常规监管工作,证监会明确了直投业务常规监管的配套要求。 首先要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法人隔离,并要求券商对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要求强化投资决策,加强稽核管理。此外,要求防范利益冲突,强调信息透明公开,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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