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重庆公积金再推新政:优化“商转公”、可提取支付购房首付、延长贷款期限
2024-11-28 19:27:22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0475
回帖数:2172
可用积分数:17555246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5-06-17
主题:重庆公积金再推新政:优化“商转公”、可提取支付购房首付、延长贷款期限


2024年11月28日 14:30 来源: 财联社 12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件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四、延长贷款到期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其中第一、二、三条政策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