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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电电力: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国电电力: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1年09月09日 23:01:03 中财网
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1-43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 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1 年8 月29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 和监事发出,并于9 月9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对河北银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参股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 行”)拟进行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约30.96 亿元。 1.河北银行基本情况 截至2010 年末,河北银行总股本20 亿股,总资产758 亿元,净资产37 亿元,存款余额675 亿元,贷款余额328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7%,资本充足率13.15%,2010 年 实现净利润5.71 亿元。 目前,公司持有河北银行39,200 万股,持股比例19.6%, 为第一大股东。
2 2.河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情况 根据河北银行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未来几年河北银行 业务和资产规模将迅速增长,因此,需要相应增加资本。 河北银行本次拟新增股本12 亿股,增发价格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为每股2.58 元。本次增发股份老股东优先认购, 老股东放弃部分向外部新股东发售。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5.55 亿元,认购河北银行本次增 发股份21,520 万股,增发完成后,公司对河北银行的持股 比例为18.98%,仍为第一大股东。 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情况,确定最终 认购河北银行增发股份数量和投资金额,并办理增资相关手 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二、 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 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 2011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可转债 发行方案,自董事会后至募集资金到位时,公司根据募投项
3 目进展情况,以其他资金向募投项目投入资金77,561.34 万元,董事会同意将77,561.34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置换。中 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 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1.本次以募集资金77,561.34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982 号《鉴证报告》 专项审计,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 资金的议案”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公司可转 债募集说明书中确定及披露的项目一致,未违反有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国电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三、 关于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1 年8 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36 亿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 不超过6 个月。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 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自建募投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自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要求,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5 方式。因此,此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本次 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不超过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安排,具体意见请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11-45)。 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6 1.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也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7 亿元,超过可转债 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除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7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增加公司2011 年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 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 2011 年4 月20 日,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11 年提供贷款担保总额的议案》,2011 年 度公司将按照出资比例,为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187.11 亿元。
7 (二)2011 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预计 鉴于金融市场形势的变化及公司计划调整,公司拟对部 分项目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增额度41.24 亿 元,调整后2011 年度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公司投资的项 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228.35 亿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 下表: 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司 已审议担保金额 (亿元) 需增加担保金额 (亿元)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3.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3.36 11.0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 限公司 15 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太仆寺旗风电 开发有限公司 7.2 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4 8.7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8.58 6.6 以上担保均符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 办法》。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 担保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五、 关于调整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润来、王光华和李秀华事前对该项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8 朱永芃、乔保平、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和张成杰董事 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非关联董事共3 名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调整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44)。 六、 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票。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46)。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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