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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发展A(00000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9,729,135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年6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方案要点 1、对价安排 公司以股改时流通股 1,409,361,965 股为基数,以经审计的 2006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用未分配利润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送红股,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份 1 股。上述安排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的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0.257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出 0.675 股。同时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派送现金12,684,257.69元,派发现金的目的是用于流通股股东缴纳因公司派送红股所产生的相应税款。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认股权证计划 2.1.按股改定向送红股后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免费派发存续期为六个月的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20,867.5834万份。认股权证存续期为权证上市之日起的6个月,权证持有人有权在行权日以 19.00 元(相当于股改方案公告日公司股票前 2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 81.20%)的价格,按照 1:1 的比例行权,即每 1 份权证认购公司 1 股新发行的股份。 2.2.按股改定向送红股后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 10:0.5 的比例免费派发存续期为十二个月的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 10,433.7917 万份。认股权证存续期为权证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权证持有人有权在行权日以 19.00 元(相当于股改方案公告日公司股票前 2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81.20%)的价格,按照1:1的比例行权,即每1份权证认购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6月8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变更登记日:2007年6月15日。 2、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的到帐日及现金红利到帐日:2007 年 6 月 20 日。 3、自 2007 年 6 月 20 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转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NEWBRIDGE ASIA AIV Ⅲ,L.P.承诺,本次认股权证计划实施后,如果NEWBRIDGE ASIA AIV Ⅲ,L.P.因行使本次获派权证之认股权利,导致NEWBRIDGE ASIA AIV Ⅲ,L.P.持有深发展股权比例超过20%,或导致外资持有深发展股权比例超过25%,则超过部分将不得行权。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各自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发行的“深发 SFC1”认股权证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行权完毕,共有 206,648,800份“深发SFC1”行权,占权证总发行数量的99.03%。“深发SFC1”认股权证行权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086,758,345股变为2,293,407,145股。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公司高管所持股份因权证行权、高管人员变动等原因增加45,186股。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股份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 小计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570,558 25.71 +45,186 536,615,744 23.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0,187,787 74.29 +206,603,614 1,756,791,401 76.60 三、股份合计 2,086,758,345 100 +206,648,800 2,293,407,145 100 注:由于公司发行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正处于行权期,因此上述变动未考虑“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所引致的股份变动。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年6月26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89,729,135 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 53.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3%。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序 本次可流 占限售股份 占股份总 股东名称 号 通股数 总数比例 数比例 NEWBRIDGE ASIA AIV 1 104,337,917 19.44% 4.55% III,L.P. 2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11.60% 2.71%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24,466 6.32% 1.48% 4 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5,137,627 4.68% 1.10% 5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会委员会 15,567,288 2.90% 0.68% 6 深圳市建设银行工会 7,120,866 1.33% 0.3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7 6,601,486 1.23% 0.29% 分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 8 深圳市儿童福利会 4,513,626 0.84% 0.20%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 9 4,458,468 0.83% 0.19% 员会 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909,088 0.54% 0.13% 11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351,142 0.44% 0.10% 12 深圳市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2,016,000 0.38% 0.09% 13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717,146 0.32% 0.07% 14 中核深圳凯利集团公司 1,471,992 0.27% 0.06% 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363,632 0.25% 0.06% 16 深圳市中广海桥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345,019 0.25% 0.06% 17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1,188,780 0.22% 0.05% 18 深圳市绿色基金会 1,149,235 0.21% 0.05% 19 深圳市信诚投资有限公司 974,022 0.18% 0.04% 2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39,555 0.18% 0.04% 21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895,104 0.17% 0.04% 22 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745,920 0.14% 0.03% 23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716,082 0.13% 0.03% 24 韶关市景丰贸易有限公司 691,339 0.13% 0.03% 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671,328 0.13% 0.03% 26 深圳市蛇口东帝渔业有限公司 579,684 0.11% 0.03% 27 深圳市宏泰服饰有限公司 559,434 0.10% 0.02% 28 深圳市归侨侨眷福利基金会 513,618 0.10% 0.02% 29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红岭北路支行 418,869 0.08% 0.02% 30 王黎莉 416,664 0.08% 0.02% 31 深圳市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290,904 0.05% 0.01% 32 深圳市友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0,904 0.05% 0.01% 33 深圳市蛇口南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90,904 0.05% 0.01%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南水社区居民委 34 290,904 0.05% 0.01% 员会 35 招商银行 269,199 0.05% 0.01% 36 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3,776 0.04% 0.01% 37 深圳市金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45,446 0.03% 0.01% 38 深圳市染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4,540 0.03% 0.01% 39 深圳市沙井头村股份合作公司 58,179 0.01% 0.00% 40 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4,545 0.01% 0.00% 41 深圳市草莆独树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42,954 0.01% 0.00% 42 深圳市凯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088 0.01% 0.00% 43 深圳市福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8,638 0.01% 0.00% 44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1,276 0.00% 0.00% 45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3,492 0.00% 0.00% 46 深圳市北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7 0.00% 0.00% 47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6 0.00% 0.00% 合计 289,729,135 53.99% 12.63%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615,744 23.40% -289,729,135 246,886,609 10.7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70,695,984 3.08% -70,695,984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17,816,455 5.14% -114,695,234 3,121,221 0.1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244,231 5.11% -114,278,570 2,965,661 0.13%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72,224 0.02% -416,664 155,560 0.01% 4、外资持股 348,103,305 15.18% -104,337,917 243,765,388 10.63%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348,103,305 15.18% -104,337,917 243,765,388 10.63%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6,791,401 76.60% 289,729,135 2,046,520,536 89.23% 1、人民币普通股 1,756,791,401 76.60% 289,729,135 2,046,520,536 89.2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293,407,145 100.00% 0 2,293,407,145 100.00% 注:由于公司发行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正处于行权期,上述变动未考虑 “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所引致的股份变动。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核查报告出具日,深发展限售股份持有人均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至2008年6月26日,公司股东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等 47 家股东所持有的共计 289,729,135 股公司股份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他限售股份将继续依照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相关内容规定处理。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相关股东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NEWBRIDGE ASIA AIV Ⅲ,L.P.,以及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 1%以上的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均进行了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NEWBRIDGE ASIA AIV Ⅲ,L.P.承诺主要内容: 1、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提示性公告。 2、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承诺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 4、如减持深发展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达到 1%及以上,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知悉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主要内容: 1、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承诺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 3、知悉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相关股东承诺函 3、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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