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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7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1%)通知,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将其在2010年12月29日质押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66,752,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该等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10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752,000股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手续已于201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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