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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殷顺海掌舵的同仁堂还是那个百年同仁堂吗?
众所周知,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1669年),自雍正元年(1723年)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如今,殷顺海掌舵的同仁堂开始有点“变味”,产品质量、欺诈外国游客、违法广告、普通食品卖天价等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不禁要问,殷顺海掌舵的同仁堂还是那个百年同仁堂吗?
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殷顺海
产品被爆不合格上黑榜
2011年11月15日,《北京晚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入境不合格化妆品、食品信息,共有422种产品上黑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燕窝,检出亚硝酸盐。
这些食品、化妆品都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上黑榜的产品中,北京盛世唯嘉商贸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依云、富维克天然矿泉水,亚硝酸盐超标。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燕窝,检出亚硝酸盐。天津智傲物流有限公司在进口的农心牌辛辣方便面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药店售违规药蒙老外
2011年06月09日,《京华时报》报道,位于昌平区的一家同仁堂旅游药店,采用欺骗手段将来源不明的中药标高价卖给外国游客。业内人士透露,该药店属于外国游客报名一日游的常规路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认,该药店系同仁堂加盟店。北京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查看了4种外国游客在该药店购买的药品后表示,这些药品均违规。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起初否认该药店是其旗下企业,两天后又联系记者称,“北京同仁堂南城天汇旅游药店”是同仁堂加盟店,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未销售过高价不明药品,如果药是在药店里的汉慈中医院买的,“就和我们没关系”。
一名英国游客出示的发票盖有“北京同仁堂南城天汇旅游药店”发票专用章。该游客称,1月27日,他在该药店被诊脉后,买了两盒“壮骨通痹丸”,花了1720元。
记者从几名外国游客处获得了其购买的4种药品:茵陈五苓丸、壮骨通痹丸、降糖益肾方、补肾复春丸。
北京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查看药品后表示,“壮骨通痹丸”和“补肾复春丸”属于医疗制剂,其说明书和标签中未标注“本制剂仅限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字样,不合规定;“补肾复春丸”药盒所印与批准文号不符,属于违规。“降糖益肾方”药盒上没有药准字号,只印有“代客加工”字样。药监部门工作人员说,代客加工药品不能统一上市。“茵陈五苓丸”的包装和规格与批号不符。
违法广告六年如一雷打不动
据《健康时报》报道,因为一次次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厚积薄发,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公司的“前列舒乐胶囊”和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的“止渴降糖胶囊”,在湖北、江苏和内蒙古,被三省区同时责令全辖区暂停销售。
同仁堂违法广告是一年又一年,2001年,“大败毒胶囊”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3个药品因“未经审批、篡改审批内容、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或使用已被撤销的广告批号”违法发布广告,在甘肃、宁夏等7个省(区)被公告查处,在4个省(区)被收回广告批准文号,连续三期被国家药监局记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2002年,“骨刺消痛涂膜剂”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8个药品因“篡改审查核定的广告内容,夸大药品疗效”,多次发布违法广告,在上海、浙江等11个省、自治区、市被公告查处,“大败毒胶囊”、“克银丸”等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被撤消,被国家药监局先后列入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国家药监局当年5月17日发布的《 2002 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上,“塞隆风湿胶囊”等北京同仁堂旗下的5个药品竟同时上榜。
2003年,随着“润肺止嗽丸”在江苏、内蒙古等地被21次查处,北京同仁堂旗下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已经达到8个;被公告和查处的地区已扩展到14个省、自治区、市;先后被国家和河南、江苏等省药品监管部门9次写进《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北京同仁堂”的字样17 次出现在国家药局《2003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上;尤其恶劣的是,“大败毒胶囊”竟然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在河南发布违法广告。
2004年,由于有了“脑血栓片”等违法“新丁”的加盟,北京同仁堂旗下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攀升到9个,在陕西、内蒙古等18个省、自治区被查处。“润肺止嗽丸”等3个药品被列入国家药监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理气化瘀口服液”等6个药品,被海南、河南等8个省、区18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2005年,北京同仁堂旗下的“参茸三肾胶囊”、“锁精丸”等8个药品,一如既往地在13个省、自治区、市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被国家以及11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5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2006年,“化瘀丸”等9个药品在 15个省、自治区、市被查处,被14个省、自治区监管部门 26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1个药品被撤消广告批准文号。
2007年,北京同仁堂旗下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保健品骤然激增到19个,先后被14 个省、自治区、市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通报的次数从2006年的26期翻了一番,攀升到2007年的52期。
普通食品卖天价忽悠消费者
一份十分普通的食品到了同仁堂得卖多少钱呢?据《健康时报》报道,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虽然这款产品是以胶囊形式出现,但没有国药准字的文号,它就不是药品。
那么,它是不是保健食品呢?卫生部在1996年3月1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X第X号”。2003年7月起,保健食品改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年份第X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没有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文号,则不能称其为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审评中心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指出,如果审评合格,药监局就会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包装上就会显示保健食品文号。而“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没有显示保健食品文号,可以肯定不是保健食品。
那么它也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的身份了——食品。
至此,总算初步认定,敢卖980元一盒、只有90粒胶囊的同仁堂灵芝孢子粉胶囊,其实就是一般食品。不过,这盒食品可真不便宜,一粒吃起来平均要10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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