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民间借贷中心第一单造假调查 温州称符合流程
|
| 2012-05-07 08:22:00 |
|
|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花脸 |
| 发帖数:72512 |
| 回帖数:2188 |
| 可用积分数:18046561 |
| 注册日期:2011-01-06 |
| 最后登陆:2026-11-03 |
|
主题:民间借贷中心第一单造假调查 温州称符合流程
2012年05月06日 05:37 来源:金陵晚报
被视为温州金融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成立不到一周,便被网民举报“第一笔贷款造假”“借钱人实为借贷中介公司员工”,迅速引发网民热议。去年以来因个别老板跑路、跳楼,一连串的债务风波让温州民间信用体系濒临崩溃。引入第三方公证和登记等制度,本想引导民资健康流动、重建信用,却被曝光是“自编自导”的一场“戏”。“第一单”是真是假?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温州金融改革努力使民间资本“阳光化”。
“第一单”被曝造假
作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组成部分,4月26日挂牌成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被视为温州民资向阳光化探路的一次迈步。额度为5万元的贷款成为服务中心开业当天的“第一单”,来自服务中心的借贷信息登记回执单显示,以一辆汽车作为抵押,一名叫胡苏亮的人为自己的数码店获得了为期一个月的贷款,引来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
然而就在开业庆典之后的第三天,4月28日,新浪网民“胡晓涛”通过微博爆料:“历史性的第一单,借贷双方都是托。男主角是中介公司速贷邦的员工”,“这就是中介公司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戏”。5月1日,“温州草根新闻”微博转发了“胡晓涛”的爆料,迅速引发了网民关注。
2日凌晨,一张名为“温州速贷邦员工通讯录”的截图被上传至新浪微博,引发轩然大波。这张通讯录列出了24个姓名以及对应的手机号、QQ号,“开业第一单”的借款人“胡苏亮”名列其中,职务为“直销”。
一些网民表示,如果爆料情况属实,造假行为与引导民资阳光化、规范化的金融改革初衷完全背道而驰。网民“倪立赶律师”说:“如果连第一单都搞假,充斥着虚伪与欺诈,这个中心还有什么存在意义呢?”
温州官方调查称符合流程
据了解,政府引导、企业发起并经营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目前已有速贷邦等民间借贷中介公司入驻,同时入驻的还有第三方公证机构、律所等等,在这里完成的借贷行为将在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由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监管。
2日下午,记者在温州速贷邦公司看到了这笔民间借贷的合同证书原件,包括速贷邦与借贷双方各签订的居间合同,以及借款合同、抵押贷款的公证书、车管所的车辆抵押证明,落款日期均为4月25日,也就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业的前一天。银行汇款的回单日期为4月26日上午。
速贷邦公司总经理叶振说:“胡苏亮确实已经通过了本公司的招聘面试,但还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论他是不是速贷邦的员工,借款手续都是齐备、合规的。”他表示,“赶在开业做了第一单,确实想借机宣传一下,提高公司知名度。”
记者2日下午来到胡苏亮所说的数码产品店。正在打理店铺的员工自称是胡苏亮的合伙人。当记者提出看看入股合同时,该员工表示合伙没有纸质凭证,只有口头协议。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数码店是从一家大店铺中隔出的半间。该员工说,铺子是从大店铺老板手里转租的。记者提出要看看转租合同文本,该员工表示没有合同,向记者提供了一张5000元的押金单。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通过新浪认证微博称,关于网上爆料,“已与鹿城区分管领导沟通,我们一致认为必须查清情况,向社会有个交待。不能让改革创新工作败在个别不讲信誉、弄虚作假之人之手。”3日下午,鹿城区政府公布了调查结果,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整个借贷过程符合服务中心的流程,借贷双方登记资料真实、齐全。
民资阳光化合情更需合理
网民认为,尽管从借贷手续等方面来看,官方调查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但这笔贷款仍然“存在水分”。一些受访者表示,温州金融改革正在努力让民间资本“阳光化”,改革过程中允许出现瑕疵,但要让改革落到实处、探索试验取得预期效果,就要祛除浮躁的心态,也要将温州民间过去凭借“口头协议”“熟人关系”建立起的商业社会,在阳光化基础上,用法律和制度的准绳加以规范。这样,相关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借贷中介,速贷邦曾表示对这笔民间借贷作了前期入户调查,但2日与记者同行的速贷邦工作人员说:“没有查看过合股或店铺转租的合同文本,之前来店里,看到胡苏亮和其他合伙人挺熟的,谈话间也熟悉很多数码产品的专门用语,加上这笔贷款有抵押物,没必要再去查看合同。”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理事程学林提出,从“第一单”贷款来看,速贷邦作为中介平台,提供居间服务,尽管现有法律并没有禁止中介公司员工参与借贷,但员工成为借贷人,难保前期入户调查的公正性不受影响。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李有星说,现有法律对中介机构权责的界定并不清晰,尤其是民间借贷中介,本身还属于新鲜事物。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表示,现有法律规范的重点仍然是借贷方,比如借贷利率约定在什么范围,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要对民间借贷双方的身份进行限制,具体如何限制,还需要深入调研。 新华社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2012-05-07 08:27:10 |
|
|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花脸 |
| 发帖数:72512 |
| 回帖数:2188 |
| 可用积分数:18046561 |
| 注册日期:2011-01-06 |
| 最后登陆:2026-11-03 |
|
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业 供需资金已超3亿 2012-05-07 07:40 来源:证券时报 作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规范民间融资的第一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日前在温州鹿城区揭牌开业。开业首日,登记中心便做成了第一单生意:经营数码生意的温州市民胡苏亮获得5万元贷款。 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每天都有数十人前来登记中心咨询,已有上百人登记借出或贷入需求,供需资金总额超过3亿元,供需比例基本持平,已成功出借数十万元。
|
| |
结构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