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神火股份: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2012-05-11 18: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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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神火股份: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
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
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
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
方式。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年度报告中
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将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证券再融资时,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

二、最近三年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

股利分配情况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1年

10派0.80

134,400,000.00

1,150,584,245.39

11.68

2010年

10送6派2.00

210,000,000.00

1,158,840,495.55

18.12

2009年

10送4派3.65

273,750,000.00

600,838,208.89

45.4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618,150,000.00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970,087,649.9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
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63.72



注:公司股利分配均在下一会计年度实施。

(二)最近三年的当年实现利润扣除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0,838,208.89元,
扣除2008年度现金股利100,000,000.00元、股票股利250,000,000.00元
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130,298.78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84,707,910.11元。2009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2010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8,840,495.55
元,扣除2009年度现金股利273,750,000.00元、股票股利300,000,000.00
元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314,089.11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493,776,406.44元。2010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2011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150,584,245.39元,
扣除2010年度现金股利 210,000,000.00元、股票股利630,000,000.00
元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842,754.81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68,741,490.58元。2011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2012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
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
行相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
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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