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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路桥超高毛利背后的会计解读
翻开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重庆路桥以高达91.14%的毛利率备受关注。重庆路桥堪比贵州茅台的超高毛利率,又将矛盾的焦点指向了高速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模式,甚至有人认为,是高速公路收费关卡成就了当下的一个利润神话。更有一些投资者对此超高毛利率趋之若鹜,转而重整旗鼓把公路桥梁股当成白酒股一般炒。
误读的超高毛利率
重庆路桥与“暴利”挂钩的超高毛利率来源于一组财务数据。
重庆路桥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9744亿元,主营业务成本为3529.80万元,由此可以推算出91.12%的超高毛利率,这一度让外界认为,重庆路桥可以比肩毛利率90.95%的贵州茅台。
而在公路桥梁板块,重庆路桥的高毛利率绝非孤例。财报显示,皖通高速、龙江交通、山东高速2011年度的毛利率分别高达67.19%、64.62%、57.33%。
毛利率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收入和与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用公式表示: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毛利率作为财务报表分析的一个财务指标,只能够反映企业的一方面,不同的行业都有不同的财务属性,高毛利率是否代表着好公司,需要具体分析,毛利率这一指标仅反映了制造成本或者服务成本偏低,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得到的实在价值,有的时候,上市公司高毛利率也可能是一个陷阱。
重庆路桥之所以能有如此高的毛利率,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修建公路桥梁具有初始投资巨大的特征,但当路桥修好以后,只有维护费用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真正支出大的一部分—— —高昂的银行利息计入了财务费用,因此仅从账面反映的数据来计算毛利率并不合适。这从重庆路桥的财报上可以得到印证。2011年,重庆路桥的利息支出高达2.02亿元,远远高于3529.80万元的主营业务成本。
源起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路桥建设的嘉华大桥项目,其BOT(建设—— —经营—— —转交)协议于2004年9月签署,协议期限27年(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计),2007年6月实现了竣工通车。BOT协议约定每年按“计价基数”的10%向重庆路桥支付费用,计价基数指经政府认可的项目总投资,并且2008年至2010年重庆路桥的各年度报告均提到“暂按每季度5000万元向公司支付嘉华大桥经营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应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
正是基于此会计新规,重庆路桥下面一块核心资产—— —通过BOT方式建设的嘉华大桥在2007年时原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008年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变更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从而降低了营业成本,抬高了毛利率。
据笔者观察,越是BOT项目做得多的公路桥梁企业,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影响越大,因为在这样的核算方式下,公路桥梁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都会下降,但营业成本的降幅会远远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这在财报上直接体现为毛利率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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