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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钢不锈: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2-01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660,896,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64.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5,092,449.96元,2011 年末本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9,379,875,170.59元。 本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5,696,247,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84,812,389.80 元,占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78%。 报告期内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2012年,公司全面预算目标是:铁产量868万吨, 钢产量1,084万吨(其中 不锈钢310万吨),钢材销量1,024万吨(其中不锈材282万吨)。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2012年,公司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793,151万元,其中在建工程(59项) 673,332万元,拟新开工程(110项)119,819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其任职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1,519,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2012年度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会计审 计中介机构,公司2012年度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660,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原建民、白芳、段燕武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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