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联控股: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27 0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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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联控股: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2-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10)并公告了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二)召开时间: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352,190,40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4 %。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


务顾问代表、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本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69,408,577.22元,加上上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86,413,355.35元,本年
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821,932.57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六)、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2,190,401股,同意352,19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的《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据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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