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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年06月15日 01:05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公告编号:2012-01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8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72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20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28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2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665,807,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共计派发股利53,264,633.44元。
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8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47号)的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如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国税[2009]47号文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20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1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28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10-57391823
传真:010-57391823
联系人:李春生、黄仁静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
邮编:102605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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