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重庆路桥蒸发6000万收入 资产置换卡壳藏政府涉诉风险
2012-07-12 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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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路桥蒸发6000万收入 资产置换卡壳藏政府涉诉风险


2012年07月12日 00:1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历正在一页一页的翻转。

  2012年7月11日,重庆路桥(600106)(600106.SH)流通股股东翘首企盼的资产置换方案仍未面世,而此时,距离重庆市政府承诺的“等量资产置换”已经过去了一年半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路桥的一块核心资产——嘉陵江牛角沱大桥的收费期限早在2010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重庆市政府曾在2001年的《关于重庆路桥三桥收费年限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承诺“等量资产置换”,但眼见的事实是,由于重庆路桥与政府层面并未达成一致意见,资产置换方案迟迟未能面世。

  本报记者粗略统计,由于嘉陵江牛角沱大桥的收费期限届满后资产置换卡壳,直接导致重庆路桥主营业务收入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已经“蒸发”了6000万元左右。

  “我的耐心正在一点一点地被磨掉!”一位重庆路桥流通股股东无奈地说道。

  “蒸发”的6000万元收入

  众所周知,重庆路桥的收入主要靠“三桥”(三桥指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支撑,从2004年开始,重庆城投每年固定向重庆路桥支付1.327亿元的代收路桥费,其中嘉陵江牛角沱大桥贡献3982.01万元,长江石板坡大桥贡献5309.35万元,嘉陵江石门大桥贡献3982.01万元。

  但重庆路桥拥有的“三桥”收费权存在一定期限。其中,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的收费期限将分别于2010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到期。

  当嘉陵江牛角沱大桥2010年12月31日收费期限届满后,一个问题旋即产生,在政府承诺的“等量资产置换”迟迟未顺利实施的情况下,重庆路桥2011年1月1日至今已悄然“蒸发”了6000万元营业收入。

  一位重庆路桥流通股股东表示:“嘉陵江牛角沱大桥的收费权,对于重庆路桥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现在资产置换卡壳,相当于是一个鸡飞蛋打的局面。”

  事实上,在2011年前,重庆路桥的流通股股东并不为“三桥”收费期限届满担心,因为他们吃过一颗“定心丸”——重庆市政府办公厅2001年曾出具《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收费年限有关问题的复函》,即重庆市政府原则“同意在收费年限到期时,市政府研究按当期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回收三桥及相关资产,用其它有收益的资产等量置换”。

  但资本市场对于重庆路桥的资产置换估计得过于乐观。

  重庆路桥的公告曾陆续披露了一些资产置换的进展情况,如在2010年股东大会资料上,重庆路桥称“政府已指定市金融办负责召集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置换方案”,但当日历翻到2011年半年报时,重庆路桥透露“市政府已指定市国资委负责处理资产置换事宜”。

  而2011年年报则称,“截至2011年末尚未确定各方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

  据悉,重庆路桥与重庆国资委高层陆续有过数轮会谈,双方的谈判主要围绕三点进行:一是回购规模,即仅回购嘉陵江牛角沱大桥,还是“三桥”;二是回购方式,即置换资产还是现金回购,如果是现金回购,金额应该为多少才合适;三是2011年至今营业收入“蒸发”6000万元,重庆路桥会不会因此得到一些补偿。

  一位重庆资本界人士称,重庆路桥资产置换久拖未决的原因在于A股市场并无此类资产置换的先例,更何况这种资产置换程序上的繁琐不亚于“做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涉诉风险

  重庆路桥在2011年年报中表示,在资产置换一事上会“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虽然重庆路桥曾经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在2009年做出过起诉四川省资中县政府的惊人之举,但在重庆当地资本界人士眼中,重庆路桥将资产置换一事诉诸法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久拖未决的资产置换正将重庆路桥乃至政府部门拖入一个危险的境地。

  “重庆路桥敢不敢起诉政府暂且不论,但股民可以起诉上市公司。”重庆路桥的一位流通股股东表示,资产置换无限期延长,正在逐渐加大重庆路桥乃至政府部门的涉诉风险。

  但稍感欣慰的是,伴随着重庆路桥管理层的变动,流通股股东们看到了资产置换顺利实施的一丝曙光。

  2012年5月23日,重庆路桥董事会通过决议,聘任陈志勇先生接任总经理一职。公开资料显示,陈志勇在重庆国资体系浸淫多年,曾任重庆市财政局国资办副主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副处长、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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