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保监会:允许险资委托证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2012-07-24 07: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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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监会:允许险资委托证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2012年07月24日 05:00 来源: 证券日报
  委托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

  7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委托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监会表示,当前,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发展较快,投资能力相对不足,迫切需要选择更多的风控好、专业强的投资管理机构,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保监会充分评估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借鉴国际经验和国内同业做法,研究制定了《委托办法》。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委托办法》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现行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并明确了相关资质条件;二是规定委托投资范围,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同时办法对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持续评估、利益保护和风险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保监会称,《委托办法》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有利于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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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4 0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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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变相突破

保监会即将出台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险资可以投资的并购基金其投资标的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

  险资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变相突破

  险资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方式提高入市资金比例,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进而获变相突破。

  保监会即将出台的保险新政——《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险资投资进行大松绑。据透露,《通知》规定,险资可以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等。其中,并购基金的投资标的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但仅限于战略投资、定向增发、大宗交易等非交易过户方式,规模不高于该基金资产余额的20%。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保险集团以及子公司合计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60%。

  权威人士解读称,这部分投资并不计入此前险资投资股票与基金最高25%的比例范畴内。这意味着险资投资选择更多样,且入市资金占比将有所提高。

  由于市场低迷,今年以来,险资在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占比一直保持在10%至12%的水平。保险人士分析,新政强调对于保险公司根据资金性质,锁定投资风险,合理匹配保险资产,提升公司业绩极为有利。
2012-07-24 08: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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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基金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开闸
保监会23日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为保险资管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并降低管理费率,倒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而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共有33家基金公司满足相关条件。

  过往资管规模须达百亿

  保监会指出,当前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发展较快,投资能力相对不足,迫切需要选择更多的风控好、专业强的投资管理机构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办法》规定,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券商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要满足相应条件,包括: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度券商受托资金额超过200亿元的有中信证券(600030)和中金公司,受托资金额在100亿元至200亿元之间的有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和海通证券(600837),东方证券、信达证券、光大证券(601788)、华融证券、广发证券(000776)和华泰证券(601688)等多家券商的受托资金额接近100亿元。无疑,大型券商有望明显获益。

  《办法》规定,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基金公司要满足相应条件,包括: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共有33家基金公司满足条件,包括华夏、嘉实、易方达、南方、博时、广发、银华、大成、富国、华安、工银瑞信、鹏华、诺安、汇添富、建信等公司。

  某券商人士表示,保险资金获准以专户或定向资管形式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将为保险机构开拓新的业务渠道,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个性化投资服务,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也将获得可观的收益。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存款、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保险资金投资金融工具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保监会规定。

  倒逼保险资管公司发力

  券商和基金的加入无疑将现有的十多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向竞争的“前台”。以券商为例,截至2011年底,获得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发行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证券公司以及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家数达57家。

  在《办法》出台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独享管理保险资金的权力,主要被动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很少开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由于相对封闭并可坐享保险资金的管理费收入,除个别大型保险资管公司外,多数公司的投资能力平平。业内人士认为,券商和基金的加入将倒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

  除《办法》,保监会还拟定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保险资管机构将符合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投资品种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人发售标准化产品份额,募集资产,并选聘商业银行或其他资产托管机构为托管人,为产品份额持有人利益开展投资管理活动。分析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引导保险资管公司由专门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转型为综合管理多种资产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从而与基金和券商在财富管理行业充分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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