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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务部附条件批准沃尔玛收购1号店股权
商务部8月14日发布公告,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沃尔玛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交易。同时商务部经过审查后认为,沃尔玛通过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取得对1号店网上直销业务的限制性控制权,因此将主要从商品销售渠道、网络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运营三方面加以限制。 沃尔玛公司是全球和中国连锁超级市场的主要竞争者,业务主要为实体超市。益实多1号店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网上超市,业务范围包括网上直销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根据此项经营者集中涉及的相关协议,沃尔玛公司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GEC 2 PTE.LTD.对纽海控股的持股比例从17.7%增加至51.3%。纽海控股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岗岭香港和纽海上海持有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益实多)的网上购物平台“1号店”的网上直销业务。 上海证券报报道,去年12月16日,商务部收到沃尔玛公司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B2C网上零售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商务部公告称,沃尔玛公司于7月3日向商务部提交了解决竞争问题的最终承诺,商务部经评估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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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附加三义务 沃尔玛成功控股1号店 2012-08-15 10:25 来源:Donews 沃尔玛入主 “1号店”尘埃落定。昨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沃尔玛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的交易。这意味着,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对中国最大网上超市益实多“1号店”的持股比例增至51.3%,成其最大股东。 此前,“1号店”董事长于刚曾表示,沃尔玛接手后,“1号店”仍独立运营,未来将冲刺独立上市。 商务部批准沃尔玛应履行三义务 沃尔玛是全球和中国联锁超级市场的主要竞争者。“1号店”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网上超市,拥有供应商上千个,品牌合作商数百个。商品涉及食品饮料、美容护理、厨卫清洁、电器等十大类。 在批准这项股权交易时,商务部认为,沃尔玛通过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取得对益实多“1号店”网上直销业务的控制权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沃尔玛向商务部作出的承诺,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交易。 商务部要求沃尔玛应当履行三项义务:一是纽海上海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二是在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纽海上海在此次收购后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看好电商前景打开双方共赢窗口 易观国际(微博)分析师陈寿送表示,沃尔玛控股“1号店”,无疑显示对中国持续井喷的电商前景看好。通过借力“1号店”,沃尔玛得以弥补线上业务的薄弱,线上线下整合的中国战略日渐清晰。对于“1号店”来说,借力强势零售商,也有利于弥补供应链控制力的不足,打开双方获得共赢的窗口。但对沃尔玛而言,最大的考验还是后期配送问题,而组建一条自己的物流体系更是其布局电商的重中之重。 天府早报记者曹实秋 沃尔玛需履行三项义务 一 纽海上海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 二 在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纽海上海在此次收购后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 三 本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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