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权威人士表示红利税减免势在必行
2012-08-16 0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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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权威人士表示红利税减免势在必行


2012-08-16 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字号:1214
股市信心不足,市场减税呼声日渐高涨。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多方获悉,对于市场呼吁的红利税调整问题,监管层已经关注到,并将本着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路,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有效降低证券投资税负的措施,使广大投资者真正分享到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好处。

由于公司制企业所分配的红利属于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税后利润,因此,上市公司向其个人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时,扣缴的红利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嫌疑。与此同时,尽管近期监管层鼓励推动上市公司更多现金分红,但由于红利税的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取得现金分红的同时,证券账户资产因为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因素而有所缩水,实际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为此,市场参与各方均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减免红利税的政策。在目前正在进行的、证券时报联手新浪财经发起的“拿什么拯救你,中国股市——寻找中国股市振兴方略”大讨论中,专家学者、业内人士、投资者均撰文呼吁减免红利税。北大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建议当前市场环境下,财税部门应考虑出台红利税减免等措施。海通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应该免除个人投资者的红利税。还有投资者建议按股票的年限实行差别化的红利税政策,持有时间越长税率越低。

证券时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监管层有意协调相关部门力促红利税减免,有效降低证券投资税负,加强税收政策对资本市场建设的支持。“与减少或免除印花税相比,减免红利税的空间和可能性更大。”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说。

当前,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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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6 0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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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红公司再融资享绿色通道

上交所今日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意在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体现出三大特征,即非强制性、以信息披露为本以及重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专家指出,只有不断倡导和指引现金分红的股市文化,才能吸引更多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指引》包括六大方面内容。一是提供四种备选现金分红政策,规范例外情况。四种备选现金分红政策分别为: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分红政策。对于选择剩余股利政策的公司,需披露未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例外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是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引导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支付率低于平均数的公司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机制,包括在年报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要求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捷渠道并按持股比例分段、分市值披露表决结果。

三是《指引》通过政策导向来鼓励公司分红,将对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30%且红利收益率(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公司编制专项指数予以集中反映;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上交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指引》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同时对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提出综合考量因素。既鼓励上市公司每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又要求上市公司特别是新上市公司和刚完成再融资的已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现金分红异常的情况,提请中介机构监督和证监局核查。

五是鼓励具有专业能力且客观公允的社会第三方对公司各年度的分红能力和水平予以评价和披露。

六是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在计算相关比例时与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予以考量,适用相应的鼓励性措施。

统计显示,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股息率超过3%的公司达到了52家,其中有14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了5%。部分上市公司,尤其是以蓝筹股为代表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表现突出,投资价值逐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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