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创业板再融资下放深交所 或迈出发审改革的第一步
2012-08-27 07: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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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创业板再融资下放深交所 或迈出发审改革的第一步

2012-08-26 16:14 来源:中国经营报 字号:1214
  正筹建新部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负责创业板的监管

  IPO不审行不行?郭树清的惊天一问曾遭到业内人士的广泛质疑,但随着郭树清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步步推进,其简政、放权的思路逐步在证券系统内渗透,市场的质疑声也在慢慢消退。

  这次,证监会又动真格的了。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权已经确定将由证监会下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

  但记者随后向证监会新闻处和深交所的新闻办公室求证此事,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这是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又一突破。虽然距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IPO“监审分离”难度很大,但从改革方向中可以预计,未来中小板、主板再融资审核全面由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承担将不是空谈。

  发审制度改革第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或许是证监会IPO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的试金石。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其对上市公司的重要程度,仅次于IPO以及并购重组。

  证监会此次放权其实也是顺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实需要。据深交所调研发现,中小企业再融资突出的特点是小额、快速——额度小、频率高,因此融资审核要适应市场节奏,以及上市公司经营需要的迅速变化。

  自2009年第一批上市公司登陆创业板后,已近三年,部分创业板公司已经有了再融资的需要。此外创业板也一直未建立相应的再融资制度安排。负责创业板IPO审核的证监会创业板部,目前也并未设置承担再融资审核职能的办公室。

  而早在今年两会期间,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就表示,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审批权下放交易所已基本取得共识,什么时候实施正在与监管机构商议。

  更为关键的是,创业板再融资审批权交由深交所或许只是IPO发审权下放的第一步。

  按国际惯例,发行审核权一般是由交易所负责。8月23日,记者从香港交易所新闻发言人处得知,上市申请是由香港交易所负责审批的。由于香港交易所实现双重存档制度,即香港交易所会将上市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副本送交香港证监会审查,而香港证监会则将工作重点放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虚假陈述方面,如果上市公司的文件资料不足或有误导成分,香港证监会有权反对该公司的上市申请。

  陈东征认为,我国的发审制度改革需要分步走,把中小板、创业板再融资审核权率先下放,是深交所建议走出的第一步,“在经过一段时间积累经验之后,待交易所能肩负起这一艰巨任务后,再考虑发审权下放的问题。”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或许是证监会IPO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的试金石。虽然这只是发行制度分权的一小步,但却为未来发审制度重大改革发出了第一个信号。

  据悉,创业板的再融资还可能引入“储架发行”制度,即允许上市公司一次核准后,择机多次发行,以便更灵活地利用市场窗口、满足资金需要。

  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权下放到深交所之后,监管层与交易所之间怎么分工协作,又怎么衔接?

  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证监会正在筹建一个新的部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负责创业板的监管。“目前还要走相关程序,没正式挂牌。”上述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新部门的具体职能也尚未完全确定。”

  记者获悉,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原副主任赵立新,将主持上市公司监管二部的工作。

  某券商投行人士猜测,新成立的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将主要负责创业板公司的监管,其职能范围与上市公司监管部类似。

  具体到工作衔接,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根本不是问题。“因为目前发审委发行部预审员的很多成员均来自两大交易所。”

  不过,他颇为担心的却是市场化改革机制是否能执行到位的问题。这一疑虑也是投行业的心病。

  “谁来审核只是制度上的安排而已,交由交易所审核是国际惯例,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所趋。”上述投行人士称,“我真正关心的是,权力下放交易所之后,再融资审核是否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流程与操作上是否能再透明一些?别最后还是换汤不换药,空欢喜一场。”

  上述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责令深交所,将创业板再融资及相关规则流程向全社会公示。

  修订再融资审核制度,制订相关配套法规

  创业板企业上市后业绩变脸跟整个审核制度有关,发审制度需要改革。

  今年年初,证监会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以及将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时间提前至发审会召开前一个月的做法,广受市场赞誉。

  业内人士预计,由于再融资由于从头到尾影响着市场,因此是一种过程审核,随着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再融资监管重心也将向过程监管过渡。

  一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创业板的再融资,其核心还是要看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此外,公司此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理规范也是重中之重。

  另据记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也正在加紧修订之中。其中,再融资审核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加强市场的定价机制、弱化行政监管、简化审核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

  今年两会期间,陈东征递交的三份提案中,有两份分别是建议修改创业板审核标准,以及建议针对高管不同时段的减持行为执行不同的税收比率。

  陈东征认为,创业板企业上市后业绩变脸跟整个审核制度有关,发审制度需要改革。他指出,在企业上市的标准中,其中一条规定企业的增长须不低于30%,这就导致一些企业为了满足上市条件,采用财务等各种手段拼命做业绩,结果上市之后业绩就变脸。他认为其实只要实现增长即可,没有必要过分强调高增长率,30%这一标准应该去掉。

  此外,中小板上市公司一直存在“重首发、轻持续再融资”的现象。不仅如此,上市后一些高管为了套现涌发离职潮。

  “上述乱象,都亟须制订再融资相关规则,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理性引导,且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某投行人士说。

  事实证明,只有拥有过硬的业绩和规范的公司治理,才能持续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且经历时间考验。而一次性超募不但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也不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提升业绩。

  监管机构显然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不仅利用一系列新政规范约束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而且将对上市公司的分类监管引入再融资审核。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证监会针对“铁公鸡”的一系列新政的威慑下,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也响应证监会号召公布其分红预案。甚至一些业绩下滑的上市公司也加入分红大军,就是为了通过增发融资预案。




该贴内容于 [2012-08-27 07:40:1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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