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监会拟发文提示IPO审计风险
2012-09-13 07: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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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拟发文提示IPO审计风险


2012-09-12 23:56 来源:证券时报
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公开募股(IPO)业务审计程序,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于近期制定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风险》(讨论稿)。据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风险提示第4号文件在征求相关机构意见之后,将尽快完善并予以发布。
据证券时报报道,上述人士透露,为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完善讨论稿相关内容,证监会会计部于7月下旬分别召集发行部、创业板发行部有关人员及中瑞岳华、致同等10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质量控制或技术的合伙人进行研究讨论。在座谈会上,发行部、创业板发行部对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是新形势下创新监管手段的有益尝试。会计师事务所参会代表也从IPO审计执业情况出发,对讨论稿有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为提示会计监管风险,增强会计监管的针对性,提升会计监管效能 ,证监会今年以来发布了3项《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分别是:《会计监管风险提示1号—政府补助》、《会计监管风险提示2号—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会计监管风险提示3号—审计项目复核》。
《风险提示》在总结会计监管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特征,指出了会计监管特定领域风险、存在的常见问题。第一批发布的“政府补助”、“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审计项目复核”三项风险提示,分别是对部分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不规范、通过未向公众披露的关联方进行显失公允的交易以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监管风险提示。
该人士称,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根据监管重点和形势需要,不断丰富《风险提示》的内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最终形成针对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风险提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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