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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税总局官员:“房地产税”最终将会在全国实施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20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下一步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他强调,要区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 目前上海和重庆已开展房产税试点,下一步将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以及逐步建立房地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他透露,消费税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采取有增有减的方式,如提高"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可能对化妆品和黄金制品减税;二是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如在加油站试点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税改为向居民个人征税。 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围,他透露,"营改增"可能取消地方试点的形式,选择部分行业全国铺开的形式,明年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最有可能在全国铺开。"十二五"期间,"营改增"将基本完成,预计2015年左右将覆盖房地产行业。(.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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