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攀钢钒钛:发行中期票据议案获通过
2012-09-22 2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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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攀钢钒钛:发行中期票据议案获通过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及增加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2、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3、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2日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公司董事张大德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数3,984,888,2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39%。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984,888,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叶立森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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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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