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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马汽车: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金盘物流: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盘物流有限公司
3、一汽海马:指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4、一汽海马销售:指公司持股 50%的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与公司持股 50%的一汽海马销售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签订了《汽车总经销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将双方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汽车总经销协议》有效期限延长五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全资子公司金盘物流与公司持股 50%的一汽
海马销售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签订了《关于〈物流管理服务协议书〉补充
协议(二)》,将三方于 2004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关于〈物流管理服务协
议书〉的补充协议》有效期限延长五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及 200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
务。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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