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国台办:转投资大陆“认定办法”为台湾投资者“量身订造”
2013-02-27 17:47:3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788
回帖数:21891
可用积分数:99990425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6-03-31
主题:国台办:转投资大陆“认定办法”为台湾投资者“量身订造”

 相关新闻 国台办:今年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将会增加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李寒芳 陈键兴)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出台的《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为台湾投资者量身订造,解决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为台湾同胞办实事、谋福祉的积极举措。

  范丽青说,多年来,许多台商投资大陆采取经第三地转投资的方式。为了尊重两岸投资现状,回应投资者关切,《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把经第三地投资纳入了协议保护范围。大陆方面积极落实这一投资认定规定,在广泛征求台商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国台办于2月20日发布了《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明确了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等。这将对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合法投资权益、促进台商投资发挥积极作用。

  有记者问,台湾一项调查显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收实施给一些台湾厂商增加了文书作业的困扰,另有企业反映,个别产品出口大陆时无法享受早收降税优惠,请介绍相关情况。

  范丽青说,这里面可能也存在一些误解。据了解,大陆海关为落实ECFA,从政策宣传、技术准备、企业辅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台方业务主管单位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和沟通。ECFA早收计划实施的效果,也表明台湾厂商和民众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范丽青表示,货物出口企业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是通行的惯例,也是为了切实保障厂商利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至于个别台湾企业遇到的产品税则归类问题,两岸海关对处理办法均有共识,并专门为此设立了联络窗口,建立了通报机制,成立了关税技术合作等专家组。

  有记者问,随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访京的台湾工商界人士呼吁,希望两岸能尽快推动ECFA后续协商,签署服务贸易协议,请问相关进展如何。

  范丽青说,对于台湾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听到了。ECFA后续协商加紧进行,一直是我们积极推动的工作。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商谈已进入收尾阶段,目前双方正在加紧协商,争取尽快完成商谈,签署协议。

  在回答有关两岸金融合作的未来规划问题时,范丽青说,下一步我们将在ECFA的框架下,进一步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相互开放,积极落实深化两岸资本市场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平稳顺畅运作;加强两岸金融监管和货币管理的合作机制,推动两岸金融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和新进展。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