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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贵州茅台(600519)五粮液(000858)受罚引争议
2013-03-01 来源:国际商报 字号:1214 近日,贵州茅台和四川五粮液接到当地发改委的正式处罚通知,因实施价格垄断,国内两大白酒巨头茅台和五粮液被发改委处罚共计4.49亿元,成为国内食品饮料行业企业违反《反垄断法》而被罚的首例。 日前,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亮出了对国内两大白酒巨头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的罚单。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处罚将使受“塑化剂”“限制三公消费”“禁酒令”等影响已现颓势的高端白酒行业再受重创。 但舆论对于茅台和五粮液该不该受罚的争议声却没有消减。公众多认为,两大酒企应当受罚,因其向经销商下达“限价令”的行为已较明显违背《反垄断法》条款。但也有不少行业人士对发改委此单“处罚”持保留甚至反对意见。 该不该罚观点不一 对于茅台、五粮液受罚,不少公众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因价格垄断对茅台和五粮液罚款4.49亿元,所罚金额为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并不利于通过重罚令相关酒企彻底杜绝价格垄断行为,并警示更多的企业严格依法经营。此外,茅台与五粮液属于国企,有关方面对其实施罚款,并不会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利益造成损害,这无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处罚的效果与警示意义。 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他对发改委的处罚表示认同,因为这样“的确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但也同时强调,在中国经济越来越市场化的当下,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管制。“只有价值回归理性的时候,白酒行业才可能长期、健康发展。” 也有许多行业人士对发改委此单“处罚”持保留甚至反对意见。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白酒企业维护自己的市场价格完全是企业行为,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他认为,中国白酒市场很大,两家白酒企业所占比重不大。在高端白酒市场,虽然茅台和五粮液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量,但很多白酒品牌也都有高端产品,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对于政府部门的这项处罚“有些看不懂”。 另有业界人士担心,国内不少企业在渠道营销上采用的都是“限定区域、限定价格”的方式,如果茅台、五粮液所受的这项处罚成立,未来不排除将有更多的企业受到“反垄断”处罚。 白酒业再遭重创 “茅台、五粮液事件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四年半以来第一次公开介入纵向垄断案件的调查,意义重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表示。 去年12月上旬,受到“塑化剂”和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的冲击,茅台和五粮液均发布了“限价令”,以稳定面临着价格大幅下滑压力的高端白酒市场,如53度飞天茅台的终端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瓶,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瓶。茅台集 团还对6家低价和 串货的经销商作出了严厉的惩罚。同在去年年底,五粮液也通报批评了15家低价、违规销售的经销商,并对一些经销商进行了扣除保证金的处理。 但就是这高调的“限价令”,引来了发改委和物价部门对茅台、五粮液实施价格垄断的调查。法律界专家普遍认为,茅台、五粮液主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正式接到罚单后,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企业对《反垄断法》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导致一些市场行为不规范。“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五粮液诚恳接受发改委的督察和处理,酒类销售公司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2月22日晚间,贵州茅台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处罚决定书,要求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15日内将2.47亿罚款上交国库。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分析称,此前整个白酒行业由于产能过剩、塑化剂风波等因素影响,已经陷入销售困境,降价促销已成主趋势。据了解,2012年11月份以后,受“塑化剂”和“禁酒令”等因素影响,茅台的价格已逐渐跌破规定的1519元基准价,最低达1200元左右。“由于茅台、五粮液是行业龙头企业,其取消限价令对价格体系的冲击势必会延伸至整个行业。高端白酒的价格泡沫正在破灭,未来白酒价格或将进一步下滑,直至行业产能过剩期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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