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开征惩罚性赎回费 债券基金快速跟进
2013-03-11 14: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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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征惩罚性赎回费 债券基金快速跟进

2013-03-11 14:46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字号:1214

开征惩罚性赎回费,债券基金走在了最前列。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了提高惩罚性赎回费: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以上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春节过后不久,债券基金扛起了开征惩罚性赎回费的大旗。
上投摩根“吃螃蟹”
据新金融观察报道,为了防止短期炒作,2010年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中,规定实施短期惩罚性赎回费制度,但实践中很少有基金公司愿意行使这一选择权,3年来在新发超过600只基金中,只有5只偏股基金征收过短期惩罚性赎回费。
据了解,5只偏股基金中最早执行短期惩罚性赎回费的是2010年成立的博时创业,在同一年还有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执行这一规定。2012年,又有两只基金征收过这一费用,分别为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和华宝兴业资源。5只基金中3只均出自华宝兴业旗下。
不过,监管层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强制要求所有新发基金必须征收惩罚性赎回费。上投摩根3月5日率先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3月12日起对旗下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基金的赎回费率作出调整,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此条同时适用于A类和B类基金份额,对于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对此,上投摩根相关人士表示,此举主要是考虑到部分短期投资行为影响到真正长期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公告调整赎回费率,根本目的在于减少短期投资行为对基金投资的影响,保护真正长期投资人利益。
然而,业内对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存在着一种担忧,即多年来在新基金的发行中一直存在着“帮忙资金”,这部分资金只是为了发基金冲规模而来,通常都会在基金成立打开后撤出,如果遭遇惩罚性赎回,恐怕很难在发行前进场了。
可转债受青睐
除去充当开征短期惩罚性赎回费“先锋”外,债券基金近期还忙着调整自己的持仓。
最受青睐的是可转债,大摩双利基金经理洪天阳认为,目前市场上转债只有20余只,一些可转债还会逐步被转成股票,因此转债份额总量在逐渐减少。而且大部分投资股票与债券的资金都能购买转债,这种供求不平衡造就了可转债较好的投资价值。对于可转债的投资,一是债底要厚,在可转债跌至债底时可以买入;二是把握转股价值因素,如果转股收益较高,这类可转债面临较好投资机会。
张李陵也向新金融观察记者表示,今年基本面有望利好权益类资产,资金面也比较宽松,可转债上涨空间或将进一步打开,现阶段转债市场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同时,数据也证明可转债债基收益超股基。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二,129只一级混合债基今年以来的平均收益率为2.67%,16只可转债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7.84%,而同期533只股票型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6.41%。
实际上,可转债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稍早前的统计还显示,截至2012年底,过去10年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的年均收益为15.35%,是同期中证全债指数的4倍。
此外,另一被债券基金逐渐青睐的品种是信用债。近两年债市获得了大发展,尤其是银行表内信贷受到制约以后,公司债和企业债大量发行。已发行的信用债公告显示,目前债市普通公司债面利率在5%至6%,同期发行的城投债票面利率更高。公司债的大量发行给基金投资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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