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粤电力A: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04-14 1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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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粤电力A: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和高风险领域进行评价。公司组成实施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各级机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定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职责。

(二)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成立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审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和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整改意见予以整改。

2、由公司审计室牵头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审计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组织实施本部及云南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指导监督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负责分析、汇总、复核分支机构、子公司上报的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内控自评报告等材料。

3、各分支机构(沙角 A 电厂)及各子公司由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成立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子公司董事会及上级单位内控评价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根据“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要同时占上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50%以上”的标准,公司选取母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和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公司于 2012 年底向粤电集团定向发行股份收购粤电集团所持 7 家目标公司股权,其中 5 家直接控制公司的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公司合并范围新增 5 家直接控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故新收购的子公司不纳入 2012 年度内控有效性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暂行)》规定,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分定性标准标准和定量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定义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指该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集合会导致年报或中期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无法被预防或发现的可能性十分微小。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指指该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集合会导致年报或中期报告中存在的并非无关紧要的错报无法被预防或发现的可能性十分微小。

2、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告的财务报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定量标准

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见下表:

重要程度

无关紧要 并非无关紧要 重大项目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3%或 错报≥利润总额

的3%和0.6亿元 0.6亿元≤错报< 的5%或1亿元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5%和1

亿元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

的0.5%和3.5亿 和3.5亿元≤错报 的1%或7亿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元 <资产总额的1%

和7亿元

错报<净资产总 净资产总额的 错报≥净资产总

额的0.5%和1亿 0.5%或1亿元≤错 额的1%或2亿元净资产潜在错报

元 报<净资产总额

的1%和2亿元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0.5%和 0.5%或1.5亿元≤ 总额的1%或3亿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1.5亿元 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1%和3亿元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④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表: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含)以下政府部门处

10 万元(含 10 万元)~

一般缺陷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3000 万元

负面影响

3000 万元(含 3000 万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重要缺陷

元)~5000 万元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

重大缺陷 5000 万元及以上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通过自我评价,我们发现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内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共存在 31 项缺陷,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比如,在外包业务验收环节、采购业务零星采购环节、对外担保资料管理、信息系统灾难测试、工程项目流程、资产管理流程等存在缺陷。根据公司既定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认定报告期内发现的 31 项缺陷为一般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采取补偿性控制措施及修订、完善制度。2012年,公司颁布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标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职务管理规定》等制度,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标准》,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上一报告期内部控制自评发现的 42项缺陷和会计师内控审计发现的 23 项缺陷,公司亦认真进行了整改。比如,公司已定期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子公司账面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合并报表也按准则要求计提了减值准备。又如,已要求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进度对在建工程进行记录。

公司在下一报告期仍存在可努力、待改进之处:

1、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评估监督

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时间不长,必然存在可持续改进的地方。公司要积极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另外,公司要对内控自我评价及会计师进行内控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整改,保证内控体系日臻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

2、继续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

公司 2012 年顺利完成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重组,新增 7 项长期股权投资,其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有 5 项。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与公司同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要指导并督促该些子公司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

3、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于 2012 年已初步搭建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今后要认真执行,确保制度切实落地。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风险管理理念及成功的工作经验逐步向子公司进行分享,以点带动面,逐步实行全面风险管理。

4、继续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涉及到燃料采购、资金拆借、劳务承包、费用分摊、共同投资等诸多事项,规模较大。在 2012 年度,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收购了燃料公司部分股权,从而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控制燃料公司,降低燃料采购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亦通过定期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监控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除燃料采购、资金关联存贷两项大额交易外,还有其他小额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关注此类交易发生对公司独立性和竞争能力的影响,还要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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