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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旅游:关于华胜旅业出售时尚之旅酒店管理公司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2股票简称:北京旅游公告编号:2013—31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胜旅业出售时尚之旅酒店管理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第三方协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意向书等事项的议案》。2013 年 4 月 25 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胜旅业”)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协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时尚
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旅”)股权转让意向书(详
细情况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 年 4 月 25 日公告,
公告编号:2013-24)。
二、进展情况
华胜旅业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与锦江股份签署《时尚之旅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华胜旅业
持有时尚之旅 99%股权,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时尚之旅
1%股权)。
2、收购价格:收购价款为 7.1 亿元(人民币),由锦江股份根据
协议约定以现金分期支付。
3、其他支付安排:
在交割日后,锦江股份安排资金,用于:
(1)目标公司偿还华胜旅业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向目标公司提供
的人民币6.75亿元委托贷款;
(2)目标公司支付对万达地产的应付账款,共计人民币
349,790,460.22元。
4、过户时间安排: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股
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5、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6、违约责任: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下任何一方如违反或
不履行本协议或意向书的任何约定且在守约方的合理催告下仍不履
行或怠于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人民币;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以实际损失为限承担赔偿
责任。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签署的《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有限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时尚之旅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可以将投
入的本金及时收回,并可以获得 2000-3000 万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
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有关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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