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继茅台五粮液后发改委再挥大棒
2013-06-29 10:33:52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昵称:stock2008
发帖数:26742
回帖数:4299
可用积分数:25784618
注册日期:2008-04-13
最后登陆:2020-05-10
主题:继茅台五粮液后发改委再挥大棒

京华时报讯(记者胡笑红)奶粉生产商广州合生元[-7.55%]昨天下午5点左右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目前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

公告称,调查缘于该公司对其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销售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管理,调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合生元表示,目前调查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将积极配合,并于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布,知会股东有关进展。

据了解,合生元旗下业务包括高端婴幼儿营养品及护理用品品牌,目前尚不知发改委调查是针对哪一项业务。合生元年报显示,公司去年总收入及纯利分别为33.82亿元及人民币7.43亿元,同比增加54.5%及40.9%。


据悉,今年年初,茅台和五粮液[2.45% 资金 研报]两家酒企也遭到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去年年底,贵州茅台[1.47% 资金 研报]曾强行要求经销商不许降价并处罚了私下降价的经销商;五粮液也向经销商发出了保价令。今年2月22日,贵州物价局和四川发改委认定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对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处以2.47亿元的罚款,对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02亿元的罚款。这成为《反垄断法》颁布5年来,我国首次对行业龙头企业实施重罚。据了解,鉴于五粮液积极进行了整改,四川省发改委予以从轻处罚,处公司上一年度涉案销售额百分之一(2.02亿元)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对茅台和五粮液做出上述处罚的依据正是《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该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若按照茅台、五粮液处罚力度,合生元的被罚金额也将以千万元计算。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