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铁建:2012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3-07-15 09:01:4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606
回帖数:21874
可用积分数:99864410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5-07-10
主题:中国铁建:2012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 元(含税);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4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9 元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7 月 19 日
除息日:2013 年 7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7 月 31 日
一、批准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分配方案
按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2,337,541,500 股)为基数,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13-024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57,129,565 元。
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分红派息暂由公司统一按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045 元。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099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13-024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除前述 QFII 以外的 A 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1 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 年 7 月 19 日
2、除息日:2013 年 7 月 22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7 月 31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13-024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局
联系电话:010-52688600
联系传真:010-52688302
七、备查文件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