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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3-03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5,189,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6日。
三、公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西66号
咨询联系人:钟晓婷、刘宇兴
咨询电话:0898-68653568
传真电话:0898-68656780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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