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温州:农民住房可在县域内公开交易
2013-08-30 1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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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温州:农民住房可在县域内公开交易

2013年08月28日 11:12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仅限农村户籍人口购买,突破有二:一是由于“地随房走”,间接实现宅基地交易;二是把宅基地交易范围,从政策规定的村级扩至县域内
丁锋)10月1日起,浙江省温州市12类农村产权可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其中,农民房屋所有权可在县域内农户之间交易是一大亮点,因为这间接实现了农村宅基地在县域范围的有限交易,突破了现行法律和政策。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温州的改革方向值得肯定。无论是近期广东允许宅基地在镇域范围内流转的政策,还是温州此次的政策,都是对现状、对既成事实的一种认可。过去,虽然法律制度不允许宅基地入市,但事实上宅基地早已经进入市场了。

根据温州近日出台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10月1日起,该市12类农村产权可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

  温州市农房所有权可在县域内转让,尽管目前仅限于拥有农村户籍的人购买,但依然有两个突破:一是农房在县域范围内交易间接实现了宅基地的有限交易;二是把宅基地交易的范围,从村级扩大到县域内农户之间。

  按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农民享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房屋下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农民的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农户之间转让。法律规定,农民房屋转让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让。

  据《温州都市报》报道,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文立表示,目前,农房尚不能像商品房般自由交易,“今后是否可以自由交易,要等细则出台”。

  董文立表示,目前,农房可在温州县域内抵押贷款,可在温州三区间自由处置。也就是说,温州非城镇户口人员可在县域内参与农房处置。“希望今后农房的交易也会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先在县域内的非城镇户口人员之间流动。”

  根据《办法》,12类可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山林股权,依法可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等。交易方式包括协议、竞价、拍卖、招标等。

  其中,农村集体产权转让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

  《办法》规定,温州市区涉及的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由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县(市)应设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加挂“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负责各自辖区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年底,为温州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产权鉴证、组织交易等服务。

  温州是农业部2011年底批准的18个“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具体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

  根据官方资料,温州农村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等。

  温州全市辖3区2市6县、131个乡镇(街道),2011年末户籍人口约798万,其中农业户籍人口约627万,占比近八成。截至2011年底,温州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合计384.6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存量67.82亿元,固定资产总量217.29亿元。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收入的比重为6.5%。■

  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农村产权交易范围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山林股权;

  (三)水域、滩涂养殖权;

  (四)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六)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

  (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农业装备所有权(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

  (九)活体畜禽所有权;

  (十)农产品期权;

  (十一)农业类知识产权;

  (十二)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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