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属内幕交易 被处罚款逾五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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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属内幕交易 被处罚款逾五亿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属内幕交易 被处罚款逾五亿www.eastmoney.com2013年08月30日 15:49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查看评论(196)
现价:10.07 涨跌:0.00 涨幅:0.00% 总手:0 金额(万):0 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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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财经记者刚刚得到消息:证监会今天下午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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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光大证券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徐浩明等4人罚款60万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今日召开通气会,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证券非法获利共计8721万元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由交易软件产生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目前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监会30日下午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 实际报单达686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光大证券的交易资金来源属于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实际上系统报单规模达到686亿的交易,由于交易所五档交易模式,挡回了一部分申报,实际到达交易所的申报是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风控系统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量化交易是新型的交易模式 将提出改进措施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介绍,量化交易是新型的交易模式,光大证券事件发生后,上交所、上海证监局、机构部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下一步将提出改进措施。针对行业创新是否会受影响的问题,发言人说,创新发展和风险合规必须实现动态均衡,要做到风险防范、应对、控制跟上创新步伐,出现风险失控将依法查处。(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并未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对光大证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是适当和依法的,法条规定,可没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依据证监会调查及邀请专家共同论证,共同结论是应对光大证券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对涉及的所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券商内控法律法规的责任等。该案并未移送司法机关。(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不能因处理错误交易而产生新的不公平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表示,错误交易处理的本质是错误的纠正与已达成错误之间的利益平衡,对于舆论提出应撤销交易,发言人表示,对于错误交易的处理各国法律安排不同,撤销只是一种,还包括调整交易参数、复权交易等。具体应该考虑本国制度进行审慎安排,不能因处理错误交易而产生新的不公平。(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光大证券事件为健全证券期货法规提供样本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正在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有关工作,光大证券事件也为此提供了一个样本,监管部门将充分吸取该案的经验教训,在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做出相应制度安排。(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正在推动《证券法》修订等有关工作

  今日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在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有关工作,光大证券事件也为此提供了一个样本,监管部门将充分吸取该案的经验教训,在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做出相应制度安排。(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批准中金所于9月6日上市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批准中金所于9月6日上市国债期货交易。(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券商参与国债期货等交易指引征询完成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业务交易指引,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同时,证监会已与财政部,并会同央行、银监会、保监会建立跨部委的协作机制。(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正在积极论证并研究T+0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T+0制度证监会正在积极论证并积极研究。(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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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本次处理结果貌似还行,证奸会总算干了件看起来还凑合的事
2013-08-30 18: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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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挺严的。
2013-08-30 19: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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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2013-08-31 16: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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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裁等4名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暂停审批新业务

■本报记者朱宝琛

“光大乌龙指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一起因交易软件缺陷引发的极端个别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8月3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发生在2013年8月16日的这起异常交易事件进行了通报。

而在这一事件中,光大证券以及相关的责任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市场禁入措施。

新闻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存在两方面的违法事实,其一是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信息依法披露前转换并卖出ETF基金、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其二是内控缺失、管理混乱,自营业务套利系统存在的技术设计缺陷导致异常交易发生。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是,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发言人表示。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

鉴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公众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较大损失,本着严格执法、严肃追责的原则,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市场禁入措施: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4278.08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285668.48元;对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总裁助理杨赤忠、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2013-09-01 2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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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两高管辞职
“8.16”乌龙指事件继续发酵。9月1日晚间,光大证券show_quote("601788","sh","光大证券","stock");(60178)公告,8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助理总裁杨赤忠、董事会秘书梅键的辞职报告


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副总裁薛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2013-09-02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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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内幕交易案 光大集团拒绝设立补偿基金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有关方面曾尝试与光大证券大股东光大集团沟通,希望光大集团主动提出设立专项投资者补偿基金,对因“8·16”事件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但光大集团最终拒绝了该建议。

  有业内人士呼吁,作为金融央企,光大集团如果为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主动承担一定责任,那么在履行社会责任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也能为市场树立正面积极的榜样。

  光大集团拒绝设立补偿基金

  据光大集团内部人士透露,在证监会上周五召开通气会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罚之前,有关方面曾尝试与光大集团沟通,建议其效仿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行情,问诊)案件上的处理方式,主动提出设立专项的投资者补偿基金,对在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专项基金的金额高于平安证券的3亿元。但光大集团拒绝了上述建议。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光大集团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对集团否决设立补偿基金一事不清楚,但会将记者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如有消息将第一时间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光大集团未有正式回应。

  “此次事件的行为主体是光大证券,光大集团不直接参与光大证券的经营,主观上没有犯错,在法理上大股东没有赔付的责任和义务。”有知情人士表示,光大集团拒绝设立专项的投资者补偿基金在法理上没有问题。

  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佑强则认为,光大集团是否是该事件的赔付主体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光大证券在未告知公众之前先用对冲交易挽回损失的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到大股东的某种指示和授意,有大股东的意志参与里面,那么对于受损的投资者,光大集团负有连带责任。”他表示。

  不过,从目前可获知的公开信息来看,尚无法得知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午盘之后的“集体决策”是否上报大股东方面,光大集团是否知情。

  8月30日下午,证监会正式开出罚单,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的“顶格”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被称为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以来开的最重罚单。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之前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中,在外界看来对平安证券极为严厉的处罚,仅是“没一罚二”,即没收保荐收入2550万,并处以两倍罚款。

  业内呼吁大股东主动担责“兜底”

  “目前无法确认光大集团在此事件上是否负有具体责任,但作为大股东,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人士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大股东有责任为此“兜底”,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该券商人士表示,光大集团实质上负责光大证券的干部任命以及业绩考核等,在旗下子公司出现问题时,直接或间接地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也是应有之义。

  证监会发言人在上周五通气会上表示,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及时补偿投资者的有效机制,但前提是需要券商主动提出有关方案,目前光大证券未提出有关补偿的后续措施。

  “应呼吁光大集团主动站出来,在这件事情上有所担当。”一家上市券商的高管向记者表示,光大集团作为国内首家持牌的金融控股集团,并立志做“百年老店”,应该在业内树立示范标杆作用,在当前投资者诉诸法律仍存在一定难度的情况下,光大集团应该效仿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案中主动提出设立专项补偿基金,这样对此次事件给光大集团品牌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有所挽回。

  “与平安证券不同的是,光大证券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设立补偿基金,涉及到包括公众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利益。”上述券商高管认为,若由光大证券出资赔偿,其公众投资者将面临更多损失,一方面公众投资者要承受光大证券受该事件影响的股价波动,另一方面赔偿会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得更少。因此,由上市公司大股东设立补偿基金或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据本报统计,光大证券于2009年8月18日上市,融资规模达到109.6亿元。其中大股东光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00165.HK)合计持有光大证券67.25%股份。在上市四年中,光大证券共现金分红64.39亿元,光大集团及中国光大控股共获得红利43.3亿元。

  平安万福生科案例前鉴

  当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行为已被定性后,在“8·16”事件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纷纷寻求法律保护,希望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维权律师厉健表示,因内幕交易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目前还在艰难探索阶段,主要原因是《证券法》有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至今未出台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适格原告、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等。

  “在缺乏司法解释的情况下,诉请认定的界限将比较宽泛,法官的自由裁判权比较大,目前来看比较好的解决方案还是借鉴平安证券的做法,先行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王佑强说。

  今年5月,由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带来权益损失,万福生科保荐人平安证券宣布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补偿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最终,12756名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适格投资者合计获得补偿金额约1.79亿元。在诉诸司法途径遭遇阻滞的情况下,平安证券主动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路径摸索上,提供了极好的借鉴。

  昨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以及助理总裁杨赤忠、董事会秘书梅键辞职公告。不过,在光大证券“8·16”事件以来的所有公告中,相关各方对设立补偿基金一事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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